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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泉:执纪审查增量提质 全年立案122件

    作者:陈鹏涛 时间:2017-01-18 09:37 来源:石泉县 字号: 打印

      2016年,石泉县纪委监察局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要求,始终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注重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综合运用警示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方式开展执纪工作;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既严肃查办重大违纪违规问题,又注重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面推进执纪审查增量提质。
      办案力度持续加大。该县纪委紧紧围绕“六大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充分运用信访举报、明察暗访、廉政巡察、经济审计、舆论监督等手段,及时发现违纪违规问题线索,严肃查处了一批典型问题,纪律审查数量和质量逐年提升。一年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检控类信访举报135件,处置问题线索348件,初核初查307件,立案审查12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32人,其中乡科级干部14人,给予撤职及以上处分17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立案数和处分人数较去年分别增长20%和6%。
      震慑教育作用彰显。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县纪委联合县委组织部组织开展了县、镇、村三级干部专题培训班,运用身边典型案例发挥以案说纪和警示、震慑作用,印发典型案例通报2期,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切实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守住法纪红线。同时,开展对226名受处分干部回访教育工作,教育帮助受处分党员干部端正态度、改正错误、积极发挥作用。近三年,通过采取强有力的警示震慑措施,全县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线索逐年缩减,干部群众的满意度逐年提升,党员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震慑氛围逐渐形成。
      三化水平稳步提升。按照“队伍专职化、场所标准化、工作规范化”的要求,结合镇村综合改革对各镇纪委进行了规范设置,明确镇纪委书记不得分管纪检监察以外的工作,全县11个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全部实现专职化。按照“有一个固定的办公场所、有一套完备的纪律审查装备、有一间规范化的谈话室、有一套完善的工作制度、有一支专业的纪检干部队伍、有一系列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的六有标准,县财政拨付22万元专项资金,对镇纪委办公场所、办案设备等软硬件进行了标准化建设,全县11个镇全面完成标准化谈话室建设,办案环境得到极大改善。针对纪律审查工作中程序不到位、文书不规范、案卷要素不齐全等问题,组织编印了《石泉县纪律审查常用文书指南》,对纪律审查工作程序和文书格式进行了规范,进一步提高了纪律审查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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