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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地税系统自5月1日起全面推行有奖发票

    作者:王拥 陈德才 时间:2007-04-23 07:55 来源:安康市地方税务局网站 字号: 打印

    经过省地税局和安康市政府批准,我市地税系统自5月1日起,将在在全市饮食、旅馆业、娱乐业等部分服务等行业推行有奖定额发票。
    此次有奖发票推行涉及全市饮食业、旅馆业、娱乐业(指歌厅、舞厅、卡拉OK厅、音乐茶座、台球、保龄球场、游艺场、夜总会、酒吧、网吧等)、代理业、租赁业和其他服务业(指沐浴、理发、美容、美发、洗染、照相、美术、裱画、誊写、打字、复印、镌刻、计算、测试、试验、化验、录音、录像、设计、制图、晒图、测绘、打包、咨询等)等行业。
    有奖发票为“即开即兑”型,面额分别为1元、5元、10元、20元、50元、100元、500元、1000元,奖项设置了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500元、三等奖100元、四等奖50元、五等奖10元、六等奖5元的六个档次。消费者兑奖时,奖金额在100元(含)以下的,可在经营户当场兑奖;奖金超过100元的,消费者可到用票户的主管税务机关兑奖。
    市地税局提醒广大市民,索取发票是消费者的权利,对经营者拒绝开具发票或者使用假、废发票等违法违章行为,消费者有权拒收并向地税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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