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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质监系统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实现顺利交接

    作者:鲍琳 时间:2012-06-14 11:09 来源:市编委办 字号: 打印

      近日,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下发文件,明确将我市质监系统下属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辖权下放给市、县两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同时还移交了法人登记档案资料和数据库,实现了质监系统法人登记管理职责的工作调整。
      这次移交工作是中、省关于调整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的一项配套工作,其目的是通过实施事业单位法人属地管理,推进法人事业单位监管工作,促进事业单位更好地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移交后,市、县质监局下属事业单位法人的监管服务职责将由同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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