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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税直属分局“四抓四早”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作者:胡骏 时间:2016-09-20 09:07 来源:市地税直属分局 【字体:

  今年以来,市地税直属分局采取“四抓四早”工作措施,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自觉把“四种形态”落实到抓党风廉政建设全过程之中。
  抓教育,早预防。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党性观念和担当意识,提高政治素质,不断创新廉政教育方式,通过廉政教育日、聘请专家讲座、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聆听监狱劳改犯人“现身说法”等形式,从思想上牢牢绷紧遵纪守法这根弦,切实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律。
  抓督查,早发现。成立了巡查督查小组,对全体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纪律作风、廉洁自律进行督查,并将督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下发督办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同时进一步跟踪整改情况,从源头上发现和整治干部思想萎靡、纪律涣散、作风漂浮、效能低下、执纪不严等问题。
  抓约谈,早警示。对部分党员干部出现的苗头性问题抓早抓小,抓实抓细,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实施分类约谈,采取提醒、诫勉谈话等方式,最大限度的教育和保护干部。
  抓追究,早纠正。加大责任倒查力度,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行“一岗双责”、“一案双查”,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等问题,对发生顶风违纪问题的,绝不姑息,严惩不贷,严格落实问责机制,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切实成为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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