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人每年600元 连续扶持20年
我市大中型水库库区的9万余名移民,将可以统一获得20年的后期扶持,每人每年的补助标准为600元。这是记者从10月24日召开的全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会议上获悉的。副市长何少华参加会议并讲话。
据了解,我市现有移民安置任务的大中型水库10座(不包括蜀河电站),其中中央直属水库2座,中中直属大中型水库移民共涉及全市8个县区84788人。自1997年进人全国第一轮移民后期扶持阶段以来,由于扶持政策不统一、扶持标准偏低、移民直接受益不够等原因,水库移民生产生活条件仍然普遍偏低,有相当数量的移民仍生活在贫困之中。
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精神,我市结合本地移民实际情况,制定了《安康市落实国务院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方案规定,后期扶持范围为全市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其中,2006年6月30日前搬迁的纳入扶持范围的水库移民,自2006年7月1日起再扶持20年;2006年7月1日以后搬迁的纳入扶持范围的水库移民,从其完成搬迁之日起扶持20年;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每人每年将补助600元,扶持期限为20年。同时,将原来被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产值的5至7倍征收土地补偿费标准提高到被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产值的16倍;对于远迁移民在水库淹没线以上属移民个人所有的树木、房屋等不能带走财产,纳入实物补偿范围;对于补偿费不足以修建基本用房的贫困移民,将给予适当增加补助。
《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中明确规定,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农村移民,不再列入后期扶持范围。经征得同意,我市农转非后以自谋出路和自谋职业方式安置的移民共3千余人,可以采用扩大城市低保覆盖范围的方式进行扶持。
本轮扶持方式主要以直补到人为主、项目扶持为辅。对于能够落实到人的移民,每年直接给予600元补助,由于其他原因,不能落实到人的移民,将采用项目扶持的方式进行扶持。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将以移民村为基本单位,采用入户登记、张榜公示等方法核实身份、核定人数后,按照规定补助资金额度统一安排。目前,各县(市、区)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工作已开始,政策实施也将随后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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