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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石泉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并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采取切实措施,强化“三公”经费管理,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因公出国(境)费等“三公经费”支出。截止9月,全县“三公”经费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了41.29%。
明确规范程序。进一步简化公务接待流程,明确接待标准,实行政府采购、定点接待、公务卡结算,努力降低接待费用;在车辆购置使用上,一方面严格公务用车购置,在中央全面推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之前,停止一切公务车辆购置审批,严禁新配公车。另一方面加强公务用车的管理,压缩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切实改进了会风,精减了会议活动,压缩了会议数量和规模,能套开的会议全部合并召开,一般表彰性会议不开,会议费大幅度下降。
强化公开监督。积极推进“三公”经费公开,采取各项措施严控支出,强化公务接待审批制度,压缩财政预算。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石泉县县本级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实施方案》,全县各部门及其所属预算单位,全面公开本部门“三公经费”上年决算数,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实行动态监控。全县所有单位实行“三公”经费支出月报制度,要求各单位在每月月底前报送本单位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及行政经费支出情况,对经费较同期增长的单位进行预警,并向财政说明情况,对于特殊情况符合政策的予以确认,不符合政策的要求立即整改,同时进行后续重点监控,确保当年三公支出总体水平只减不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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