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人民政府 >部门动态 > 正文内容

团市委、市司法局联合聘任一批青少年成长法律导师

作者:佚名 时间:2014-07-09 17:54 来源:团市委 【字体:

  为落实“六五”普法要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面向青少年宣传普及法律知识,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团市委和市司法局联合在全市范围内聘任一批青少年成长法律导师开展 “知心律师助成长”活动。7月8日,团市委、市司法局在安康市青少年综合服务中心召开青少年成长法律导师聘任仪式。
  团市委、市司法局开展此次活动旨在搭建律师与团委“一对一”的法律服务平台,整合司法行政部门青年律师力量和法律服务资源优势,充分发挥律师法律服务职能作用,进一步提升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切实服务青少年法律需求。按照统一安排,全市首批聘任的18名“青少年成长法律导师”要每月开展一次坐班服务、每季度开展一次法律“四进”宣传教育活动、每年开展一次青少年普法宣传活动。
  仪式结束后,团市委向市级青少年成长法律导师颁发了聘书,并邀请他们和市司法局领导参观了青少年综合服务中心。
 

| 责任编辑:叶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