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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滨两镇村干部违反计划生育条例被刑事拘留

    作者:晁起 时间:2006-04-30 08:09 来源:本站原创 字号: 打印

    4月27日,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检察院对汉滨区茨沟镇违犯计划生育条例、涉嫌滥用职权犯罪的原镇计育办主任方治军、涉嫌共同犯罪的余祖海进行了刑事拘留。
    安康市汉滨区茨沟镇原计育办主任方治军、黄鞍村支部书记余祖海,因涉嫌合谋弄虚作假,导致该村村民张云庆、唐国英夫妇非法生育九胎,经全国各大媒体曝光后,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的影响。日前经汉滨区人民检察院根据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三百九十七条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关于滥用职权犯罪立案标准第四项之规定,对两当事人进行了拘留。
    1982年,茨沟镇黄鞍村村民张云庆与唐国英(年仅16岁)非法同居,1983年3月至1989年4月相继生育五胎,其中二胎夭折。1991年6月余祖海收受张云庆经济好处后,出具村委会证明,在原茨沟乡人民政府为二人办理了结婚证书。张云庆夫妇于1991年9月至1993年9月又生育第六胎和第七胎,其中一胎夭折。1995年在该夫妇严重超生、未采取任何节育措施的情况下,黄鞍村在给乡政府填写育龄妇女登记卡时,弄虚作假,填写为已做女扎手术。1997年底,该夫妇欲再生一胎,犯罪嫌疑人余祖海在又一次得到经济好处后,到茨沟镇计育办找到犯罪嫌疑人方治军(乡计育办主任)说:“张云庆、唐国英有2个女孩已过继给他人,现在又怀孕了,视为他们只有1胎,再为他申报二胎准生证”,方治军表示同意。二嫌疑人合谋后为张云庆申报二胎指标。导致该夫妇于1998年生育第八胎,2005年12月23日生育第九胎。
    犯罪嫌疑人方治军、余祖海的行为严重违犯了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在当地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助长了“重男轻女”、“多子多福”等封建残余思想的蔓延,给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造成了更大的难度。
    此案目前正在进一步全面侦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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