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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多措并举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作者:张崇金 毛军 时间:2014-04-30 10:28 来源:市教育局 【字体:

  近年来,市教育局按照依法行政工作要求,以建教师满意之家、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以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为总要求,高度重视,狠抓落实,推动了全市教育工作持续健康的发展。
  加强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夯实依法行政各项责任。加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法制化建设,是教育改革发展的基本要求和迫切需要。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是依法治市的重要内容和重要方面,是办人民满意教育,构建和谐安康的基本要求。该局始终把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工作放在首要位置。一是加强领导。该局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暨法制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安排组织依法行政和法制教育宣传工作。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均建立了法制教育暨依法行政(依法治校)领导小组。全市所有中心小学以上学校还按照省市文件要求,从公检法以及司法行政等部门选聘了法制副校长,保证了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和法制教育工作有领导、有机构,有计划、有总结,有内容、有成效。二是层层落实依法行政及法制教育工作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责任制度。市县区层层制定并完善了教育行政干部和教职工法律学习制度、培训制度、法制宣传教育制度、法制工作监督检查制度等。三是加强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和宣传。加强教育行政干部的法制教育,在全系统大力倡导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风气。在学习过程中,局领导班子成员坚持带头学、机关干部自觉学、主动学,局机关干部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明显增强。抓好校长、教职工的依法办学、依法治教宣传教育,始终坚持把法律法规学习纳入校长培训、教师继续教育的必修内容和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广大校长和教职工的法制观念,先后多次组织教育行政部门广大干部及各级各类学校负责人、教职工进行依法行政和基本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和考试。高度重视和加强学生法制教育,利用课堂主阵地和第二课堂,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宣传,提高青少年学生法律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了青少年学生的违法犯罪。
  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建设,进一步提高行政决策水平。一是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民主决策意识,按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健全教职工参与和专家群众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实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二是强化制度建设,规范依法行政。目前,安康市教育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安康市教育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安康市教育局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则》《安康市教育局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办法》和《安康市教育局行政许可责任追究办法》四个规章办法。同时,坚持“制、改、废”并重,每半年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清理,依法或依实际情况变化,适时进行修改或者废止。三是改革行政许可,转变监管方式,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学校均设立了教育政务公开栏,张贴了教育行政许可工作流程图,并将行政执法的依据、程序、收费项目和标准向社会公示。同时,按照市政府要求,成立了信息公开机构并建立了相关的信息公开制度,充分利用安康教育网等电子政务平台,开设政务公开专栏,提高了办事效率。
  积极开展执法督导检查,进一步将教育法律法规落在实处。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依法行政监督办法》,切实加强对各县区依法行政工作的检查和指导。一是全面开展《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新《义务教育法》颁布后,安康市教育局每年开学初都要组织开展《义务教育法》专项督查和全面检查,多次组织调研,研究解决执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有力促进了《义务教育法》各项内容的全面落实。近年来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安康市《义务教育法》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视察,对安康市《义务教育法》执行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二是切实加强教育督政督学。充分发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作用,坚持把督学、督政和督法相结合,切实加强对县区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和学校依法治校、依法办学的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三是加强归口管理,严格持证办学,严肃招生纪律,规范社会力量办学行为。严格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要求,依法取缔“四无”(无办学许可证、无经费、无校舍、无专职教师和管理员)学校,严格整顿治理“四乱”(乱办学、乱发招生广告、乱收费、乱发文凭)学校。坚持实施民办学校年检制度,对当年年检不合格的学校采取限期整改、停止招生、取消办学许可证等处理办法,有效地规范了社会力量办学行为。四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教育法律法规,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切身利益。加强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先后印发了《关于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八条规定》《关于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七条规定》和《关于规范教育收费管理六条规定》,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规定,加强教学用书、教辅用书的管理,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办重点校、重点班。严格控制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和作业量,严禁学校、教师在节假日、双休日、课余时间给学生集体补课和上课。每学期开学前,安康市教育局都会同物价、监察、财政等部门下发文件,及时召开会议,集中培训,加强检查,对违规行为予以坚决处理。

| 责任编辑:叶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