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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干部档案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的参考作用,有效提高干部工作质量和水平,岚皋从规范档案管理入手,严把收集整理、信息审核和发布三个关口,夯实干部工作基础。
严把材料收集关。县委组织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档案材料收集范围、报送时间和报送标准,要求档案材料制作部门按时报送档案材料和移交干部档案。档案管理部门严格按照《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要求,对收集的干部档案材料认真鉴别、审核,定期规范整理归档,做到分类准确、编排有序、目录清楚、装订整齐,档案文字清楚无涂改,确保干部档案内容真实完整。
严把信息审核关。开展科级后备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信息审核,认真检查档案重要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整理是否规范,对不符合档案管理要求的及时予以整改。对存在涂改、造假或具有其它不符合科级后备干部条件情形的,取消后备干部资格。严格执行干部任前档案审核制度,发现有影响干部任用资格条件的,任用程序暂缓,防止用人失察失误。
严把信息发布关。建立干部信息发布审批制度,按照“谁管理谁审核、先审核后发布”和“一人一审”的原则,要求凡需印发、传阅或向社会公开发布的干部信息,干部档案管理部门必须先进行年龄、工龄、党龄、经历、学历等重要信息审核认定,经报请干部管理部门和分管县级领导同意后,方可印发、公布,确保干部档案信息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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