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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岚皋县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认真贯彻落实各项纪律规定,相继出台一系列硬措施,规范党政机关干部行为,提振全县15个镇和所有部门“精气神”。
该县出台一系列切实可行的制度措施,深化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规范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制定了《案件线索排查制度》,对不同来源所有反映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案件线索,确定专人负责集中归口管理;出台了《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嫁娶事宜暂行规定》,提出“七个禁止”规范党政机关婚丧嫁娶;实施了《规范党政主要领导权力运行的办法(试行)》,推行各镇、县直部门党政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资产购置、工程项目和行政审批,凝聚为民务实清廉的“正能量”。
同时,该县实施部门纪检监察机构直管,推行县级部门纪检监察机构管理体制改革,除公检法系统和省市驻岚单位纪委、纪检组外,其他县级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收归县纪委监察局管理,分别设置党群、政府综合、农口、文卫、工交财贸5个县纪委监察局派出(驻)纪工委、监察分局,集中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组织行风检查、实施专项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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