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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岚皋建立“三项制度”开展“十项治理”

    作者:杨富琨 时间:2014-04-22 10:45 来源:岚皋县 字号: 打印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岚皋县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及时出台措施解决群众的呼声和诉求,创新建立“三项制度”开展“十项治理”,力促教育实践活动接地气连民心。
      据了解,建立“三项制度”,目的是加强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督导,包括领导带头示范制度、活动督导工作制度、基层后进党组织集中整顿制度。“十项治理”措施,主要结合行业特点和业务实际,集中解决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治理范围涵盖领导机关及班子成员、县直机关及企事业单位、镇机关及村和社区三个层面,项目管理、执法监管、民生保障三大部门,窗口服务、文化、教育、卫生四大行业。重点根治干部作用发挥不充分、服务群众不到位、执行纪律规定不严格等问题,边学边查边改推动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在具体落实过程中,该县实施“三步走”策略,先由15个镇和80余个部门制定整治方案,梳理各种不良风气的突出表现;然后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包抓责任,限时纠正并公开结果;最后组织群众观评议,反馈专项治理效果,主动回应群众的关切。同时,该县将对在活动中敷衍塞责的镇和单位进行追责,并派出督导员全程督促开展,提高活动的质量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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