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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泉县全方位开展法制教育

    作者:段昌明 时间:2006-03-27 09:06 来源:本站原创 字号: 打印

    石泉县始终坚持走依法治县的道路,在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石泉”的过程中突出“四抓”,促进全县上下学法用法、知法守法。
    一是抓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建立健全县委中心学习组学习法律知识制度,定期组织县级领导学习法律法规。对科级干部实行分期分批普法轮训,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有奖征文、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使广大干部的法律素质得到明显提高。注重在实际工作中用法,县委、县政府在作出重大决策前,都要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部分群众代表进行视察,实行重大决策法律咨询及听证制度,做到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民主决策。
    二是抓青少年法制教育。以学校为主阵地,聘请70余名政法干警兼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定期到各中小学进行法制讲课,对青少年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拓宽青少年法制教育渠道,组织中小学生学习法制教育读本、观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影片,使青少年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
    三是抓企业经营管理者法制学习。以守法经营、依法维权、诚实守信为目标,重点普及与企业经营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全市率先集中组织民营企业厂长(经理)开展《行政许可法》培训,不断提高企业(厂长)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四是抓农民法制教育。充分发挥文艺社团作用,组织开展“送法制下乡”活动,五年来在各乡镇巡回演出120场次,受教育群众达8万余人次。结合包抓扶贫村工作,对联系点的村民进行法制宣讲,既做到物质扶贫,又进行法律扶贫,有力地促进了农村普法教育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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