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人民政府 >安康要闻 > 正文内容

我省制定汉江防洪指挥调度责任制

作者:佚名 时间:2010-04-24 10:59 来源:陕西日报 【字体:

我省陕南三市5月即已进入汛期,为规范汉江干流防汛工作,省防总日前制定了《陕西省汉江干流防洪指挥调度责任制》,全面落实各级防洪指挥调度责任,印发汉中、安康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各有关单位。
  汉江是长江最大一级支流,发源于我省宁强县,东西向穿行在秦岭、巴山之间,在我省境内长652公里,流域面积5.48平方公里,在白河县流入湖北省,出境年径流266亿立方米。责任制规定,对汉江干流防洪指挥调度实行分级负责制,即当汉江汉中水文站发生5000立方米每秒流量、洋县水文站发生7000立方米每秒、安康水文站发生27000立方米每秒以下洪水时,由沿江各县区防指负责指挥调度。当汉江汉中水文站发生5000—8000立方米每秒流量、洋县水文站发生7000—12000立方米每秒、安康水文站发生27000—29000立方米每秒洪水时,由汉中、安康市防指负责指挥调度。当汉江汉中水文站发生8000立方米每秒流量、洋县水文站发生12000立方米每秒、安康水文站发生29000立方米每秒洪水时,由省防指负责指挥调度。责任制还明确了汉中、安康市防指,省气象台、水文局、石门水库管理局、安康和石泉水电厂等单位,在预报汉江发生警戒流量洪水、保证流量洪水、设防流量洪水、超设防流量洪水等4种不同情况下的防汛责任,要求各有关单位,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密切配合,精心组织洪水的调度指挥,全力保障汉江两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