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抓牢双节临近的关键“节点”,切实加强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各项工作,采取深化宣传教育、加强作风建设、严明纪律要求、强化监督检查“四项”措施,狠刹铺张浪费、奢靡享受之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文明节俭、风清气正过“双节”。
深化宣传教育,营造廉洁自律、厉行节约的浓厚氛围。结合贯彻执行中省市县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纪律规定,组织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准确把握具体要求,深刻领会精神实质。突出各级中心学习组的示范引领作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落实各项纪律要求,自觉做廉洁自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风尚的传播者、示范者和实践者。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新兴媒体和横幅、板报、宣传栏等传统手段,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条例规定深入人心,使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成为党员干部群众的工作方式、生活理念和行为习惯。
加强作风建设,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由县纪委牵头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和广大党员干部严格执行条例规定,把各项要求贯穿到工作的各个环节。坚持从实际出发安排公务活动,依法按制度和规定办事,严格控制各项经费支出,降低公务活动成本,坚决杜绝铺张浪费行为。深入查找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在经费管理、差旅活动、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资源节约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做到立行立改。认真贯彻中央纪委有关通知要求,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公款拜年、相互宴请、单位内部聚餐,以实际行动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
严明纪律要求,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重申各项纪律规定,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必须自觉遵守廉政准则,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坚决执行以下规定:严禁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和土特产,严禁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公车使用规定,严禁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严禁利用节假日收敛财物,严禁婚丧嫁娶大操大办,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谋取利益,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违反规定制发、购买和使用各种代币购物券(卡),严禁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娱乐、健身等活动,严禁借节日之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等。
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由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做到落实责任全覆盖,执行规定无例外。财政、审计等相关职能部门强化监督审计职责,对违反条例规定的费用一律不得核销。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畅通举报渠道,盯紧关键节点,强化明察暗访和日常监督,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积极构建及早发现、快速查处、问责追究的工作机制,从严防范、纠正和惩戒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的,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从严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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