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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顺利完成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过渡阶段性工作

作者:杨春 张彧 时间:2013-08-22 09:20 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

  按照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经市政府同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于6月中旬全面启动了安康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过渡工作。经过一个多月的紧张有序工作,目前全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过渡工作已取得阶段性胜利。全市共对823所中小学(民办学校)、职业中学、幼儿园、教育研究机构、教师进修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校外教育机构(包括经市人社局批准的执行中小学教师职称的事业单位)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在职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核,共审核通过25772人,其中:高级教师2439人,一级教师11280人,二级教师11906人,三级教师147人。高级教师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
  一是领导重视,组织有力。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工作,成立了安康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和组织实施此项工作。根据陕西省人社厅、陕西省教育厅联合印发的《陕西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了《安康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区和市直教育部门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从人力、物力、财力上予以保障,并将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一位教师,确保了此项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周密部署,扎实有效。为了切实做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现新老人员平稳过渡和新旧政策的有效衔接,确保改革试点工作顺利进行,5月17日,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康市教育局联合召开了安康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各县(区)人社局、教育局、高新区社管局和市直教育系统分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的负责同志和人事干部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了全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工作视频会议,明确了改革试点范围和内容,安排部署了全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同时,对有关政策进行了讲解,组织参会人员就中小学教师职称过渡登记工作进行了专题培训。三是严格把关,认真审核。根据陕西省人社厅、陕西省教育厅联合印发的《陕西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要求各县区抽调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严格按照学校(单位)审核登记-个人信息确认-公示-审核备案的工作流程进行相关资料申报。要求每位教师对自己的《过渡登记表》进行核对无误后签字并留档,确保职称过渡过程中不漏一人,不重一人,不错一人。在资料审核过程,要求按照“公开、公正、规范、稳定”的原则,本着对所有教师负责的态度,严把政策,按照工作程序,搞好职称过渡工作,实现平稳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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