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人民政府 >安康要闻 > 正文内容

我市《富硒食品与其相关产品硒含量标准》上升为陕西省标准

作者:毛成军 郭康 时间:2012-12-08 09:05 来源: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字体:

  近日,《富硒食品与其相关产品硒含量标准》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实施,标志着该标准上升为陕西省标准。
  根据全国已有资料显示,我国从东三省斜跨到云贵高原向东南沿海方向的这一大的区域,安康市富硒土壤资源面积最大。为了开发富硒资源,把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2008年市委市政府将富硒食品确定为全市支柱产业进行着力培育,形成产业发展工作机制,完成土壤富硒资源普查,建立富硒食品标志制度、技术服务和质量监督检验平台、“中国硒谷”网站、产业协会等,构建起了富硒产业科学发展的框架,创造了产业发展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为了推动富硒食品产业标准化生产、品牌化发展,2009年6月在市富硒食品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市质监局组织相关专家在收集整理、筛选论证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对18大类27个小类富硒食品的硒含量限值进行了界定,制订并颁布了《富硒食品硒含量分类标准》(安康市地方标准)。2010年、2012年先后对该标准进行了两次论证、完善和修订,富硒食品项目增加到22个大类57个小类,涉及领域更宽、食品种类更多、富硒食品硒含量区间限量数值更科学合理。该标准是全国首个对“富硒食品”概念进行了分类量化界定的标准,对我市富硒食品专用标志制度的推行、富硒食品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该标准颁布实施以来,全市已有63家企业的80种食品被认定为富硒食品,全市富硒食品产业产值由2009年的18亿元增长到2011年的59亿元,年均增长率在30%以上。
  在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积极申报和不懈努力下,省质监局将该标准作为2012年省地方标准的重点项目立项制订,在广泛征求国内硒研究专家学者、技术推广人员、企业负责人和省内相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8月初完成了标准的调研论证工作,10月26日该标准通过了省质监局组织的专家评审,11月19日正式发布。《富硒食品与其相关产品硒含量标准》(陕西省地方标准)的发布,对于进一步扩大安康富硒食品的影响力、推动我市富硒食品产业的发展将发挥积极而深远的作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责任编辑:王玲内容纠错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