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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安排布置2012年度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作者:杨华 时间:2012-05-14 10:59 来源:市人社局 字号: 打印

      近日,我市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专门下发《关于做好201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对201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做出具体安排。
      全市各级各类事企业单位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要参加累计不少于80学时的继续教育学习(专业科目不少于56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24学时)。继续教育培训分为专业课目和公需科目两个方面,专业课目是继续教育的主要内容,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继续教育基地具体实施。公需科目由人社部门统一安排组织,继续教育基地实施。按照省人社厅职改部门的统一安排,2012年度我市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确定为《专业技术人员科研方法与论文写作》、双创健康教育知识、汉调二簧基本知识。
      全市专业技术人员都有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义务。培训对象无故不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或考试考核不合格的,不予晋升专业技术资格;年度考核不能评定为优秀等次;聘期满,不得续聘;考核的结果不得备案。对于参加各类进修班、业务培训班、学术会议等继续教育学习的,继续教育学时按照安人社办发[2012]230号文件规定认定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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