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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坪五条税收优惠政策助推农民进城定居创业

    作者:李健 时间:2011-12-05 09:00 来源:镇坪县 字号: 打印

      为大力推进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镇坪出台了《农村居民进城落户经商办企业税收优惠实施办法》,提出五条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农村居民进城定居创业。对持有“进城落户卡”者,纳入就业和再就业税收政策范围,享受国家有关就业和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对进城落户从事个体经营的农村居民,其按期纳税的营业税起征点由5000元提高到10000元,新办个体户5年内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进城落户的农村居民取得的经济补贴收入免征各项税收,如在城镇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住房的减免相关地方税收;对进城落户的农村居民从事生产经营的经济实体,其自用房产、土地纳税有困难的,经批准暂减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进城落户的农村居民新开办的各类经济实体,免收税务登记工本费,符合国家现行其他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的,税务部门据实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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