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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6日至8月20日,平利县人劳局、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农业局、县城乡建设局及12个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组成专项执法检查组,深入各辖区用人单位开展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和禁止使用童工专项检查。
此次活动共检查企业、个体工商户380户。对查出未按规定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74户企业、个体工商户进行了责令整改;对查出拖欠农民工工资24.29万元的29户企业、个体工商户,当即提出批评并责令限期兑付欠款;共查出使用童工2人,现场对业主进行了批评教育和改正。检查活动期间为48名农民工讨回拖欠工资5.66万元。12个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针对此次检查活动印发了《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等宣传材料1200余份,在检查中分发到检查单位及劳动者。此次检查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加大了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各类企业用人单位及劳动者的劳动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农民工的就业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起到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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