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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法制办调研组来我市调研规范性文件监管工作

作者:仵思桐 时间:2011-06-03 13:34 来源:本站原创 【字体:

  5月31日至6月1日,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岳喜栋带领调研组一行来我市检查调研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情况和汉滨区规范性文件示范县(区)评估工作。市政府副秘书长、法制办主任赵立根,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周孝斌陪同检查调研。
  据悉,《陕西省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自2007年起施行,旨在通过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维护法制统一,保证政令畅通,推进依法行政。近年来, 我市认真贯彻执行《陕西省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加强文件管理,严格制定程序。起草阶段,科学制定;发布阶段,全面审查;备案阶段,严格审核;定期清理,规范管理,自2009年起,市政府制定审查规范性文件51件、发布17件、上报备案15件,无违法违规文件出台。备案审查县区政府和市直部门规范性文件40件,基本做到有件必报、有备必审的要求。去年8月份,全市组织开展了大规模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共清理各类文件7万余件,其中规范性文件782件,保留规范性文件470件,失效75件,废止79件,修改158件,清理结果已上报省法制办,并向社会进行了公布。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工作逐步走向了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规范性文件质量明显提高,充分发挥了其在管理公共事务、约束机关行为、维护群众权益等方面作用。

  汉滨区系我市被省政府确定的全省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示范县(区)。在汉滨区召开的示范评估会上,区政府分管领导向省调研组汇报了近年来规范性文件监管示范工作情况,调研组认真查看相关资料,核实相关数据,对我市及汉滨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开展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调研组认为,汉滨区政府对规范性文件监管工作非常重视,工作认识很到位,建立了一整套工作流程,工作成效和示范效果显著;同时,法制机构在规范性文件监管工作当中也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关于如何开展下一步工作,岳喜栋要求:要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各项制度,强化监督管理,要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要创新思维,特别是示范县(区)要起好带头作用,创新工作的方式方法,要抓薄弱环节,充分发挥法制机构的作用。
   在安期间,调研组还前往了汉阴县开展调研并召开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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