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人民政府 >县市区新闻>平利 > 正文内容

    平利县创建“人民群众满意基层单位”活动成效明显

    作者:孙雪莲 时间:2011-03-08 10:06 来源:本站原创 字号: 打印

      近日,在2011年平利县政府廉政建设工作会上,城关财政所等25个单位被该县纠风办授予县级“人民群众满意基层单位”称号。
      2010年度,该县在17个行业系统、178个基础站所中扎实开展了“人民群众满意基层单位”创建活动。一是周密部署,扎实做好创建活动基础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全县形成了“党政统一领导、纠风办组织协调、部门行业各负其责、基层站所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制定了详细的活动方案,对创建要求进一步细化;将创建活动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考核内容之一,实行动态管理。二是创新载体,有效丰富创建活动工作内容。通过抓好教育、加强制度管理、强化纠风办、主管行业和群众监督作用的发挥,集中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违规处罚、办事效率低下、行政慢作为或不作为等问题,树立了良好的部门、行业形象。三是严格考评,确保群众满意基层单位评选质量。对乡镇、各主管部门拟推荐的34个审验“人民群众满意基层单位”进行量化考核,将初验单位名单在县电视台、政府网站、各级各类公开栏等进行公示,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最终全县共评选出出城关财政所等25个单位被县纠风办命名为 “人民群众满意基层单位”,其中大贵农业区域站等8个单位被市纠风办拟命名为“人民群众满意优秀单位”并已公示,兴隆镇财政所等2个单位被省纠风办命名为“省级标兵单位”。
      通过创建“人民群众满意基层单位”活动的开展,有效地促进了全县各基层单位干部工作作风的转变,激励了全县各基层单位严格依法行政,增强管理水平,强化服务理念,提高办事效率,为县域经济跨越发展做出了新的贡献。今年,全县将继续巩固和深化创建成果,将创建活动进一步推向深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责任编辑:仵思桐内容纠错 关闭本页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
    切换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