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长安银行),是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以新设合并方式筹建的地方法人股份制商业银行,注册资本30亿元人民币,总行设在陕西省西安市。长安银行秉承“客户至上,诚信为本,追求卓越,共同发展”的经营理念,弘扬“传承汉唐雄风,再造盛世长安,创建一流企业,打造现代银行”的企业文化,坚持“立足陕西、面向全国,服务城乡居民、服务中小企业”的市场定位,全力打造资本充足、治理优良、内控严密、运行安全、服务优质、效益良好的现代商业银行。
经陕西银监局批准,长安银行正在筹建安康分行,现面向社会诚聘各类英才,热忱期待有识之士加盟,共创辉煌未来!
一、基本任职条件:
(一)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
(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
(三)具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大局意识,沟通、合作良好;
(四)身体素质良好;
(五)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任职条件。
二、招聘岗位和任职条件
(一)分行管理层
1、招聘岗位:副行长或行长助理
任职条件: 40周岁左右;在安康市有10年以上银行工作经历,从事过信贷管理、风险管理、法律与合规管理或综合管理相关工作,其中3年以上科级管理层工作经历;熟悉安康市社会经济现状;具有较强的领导能力、经营决策能力、创新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二)业务发展部
1、招聘岗位:负责人
任职条件: 40(含)周岁以下;具有8年以上银行营销、信贷工作经历;熟悉银行公司、信贷、国际以及小企业信贷业务及企业财务;具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丰富的客户资源;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沟通能力;特别优秀或有广泛客户资源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2、招聘岗位:客户经理岗
任职条件: 38(含)周岁以下;具有3年以上银行营销工作经历;熟悉银行对公业务和信贷业务;具有较强的营销能力和丰富的客户资源;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协调能力;特别优秀或有广泛客户资源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3、招聘岗位:业务管理岗
任职条件: 38(含)周岁以下;具有5年以上银行工作经历,其中3年以上信贷岗位相关工作经历;熟悉公司、零售、风险管理等业务;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精神;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熟练使用各种办公软件。
共4页
您在第1页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尾页
跳转到页
本页共有1171个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