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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旬阳县公安局“五措施”维护灾后城区社会稳定

    作者:张力 时间:2010-08-11 10:40 来源:本站原创 字号: 打印

           目前,全市上下正处在灾后恢复重建的关键时期,为防止不法分子乘机作案扰乱社会治安,切实为城区受灾群众恢复生产生活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旬阳县公安局采取有力措施全力维护抗洪救灾和恢复重建期间城区的社会稳定工作,确保县城城区政治稳定、社会稳定、人心稳定。
           全面加强街面昼夜巡逻防范。实行24小时的巡查,白天由民警带领巡逻队员加强对街面的巡查,夜间由夜巡队加强城内街面步巡和城外两个治安检查卡点的盘查,重点巡逻防范受灾区域、灾民临时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区域等重点部位。对因巡逻防范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案件和事故的,将从当月考核中予以扣分,以此增强民警的工作主动性和责任心。
           全面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本次洪灾损失大、受灾群众多,涉灾利益诉求将不断增多,各类矛盾将逐步显现,为防止引发各类不稳定因素,城关派出所及早着手,及时组织民警深入社区农户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将各类隐患苗头消除在萌芽状态,同时,深入了解群众疾苦,力所能及的帮助受灾群众渡过难关,严密防范各类治安问题的发生。
           严查快处各类涉灾案件。严格执行市公安局发布的《严厉打击防汛救灾期间违法犯罪活动通告》,对发生的一切涉灾报警求助,做到在第一时间快速反应,及时处置,对发生涉及受灾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救灾物资安全和干扰、危害抗洪救灾及灾后重建的案件,做到快速查处、从严处理,坚决遏制各类灾后多发案件。截至目前,辖区未发生一起涉灾案件。
           严格执行日报告制度。为及时掌握辖区抢险救灾和恢复重建期间社会治安面情况,旬阳县公安局要求城关派出所确定专人负责收集辖区每天的各类案件总量、涉灾案件情况、涉灾事件情况、涉灾事故情况、抢险救灾情况、其他相关工作情况,并以每日专报的形式上报县局。
           严明各项警纪警令。严明抢险救灾和恢复重建期间各项警纪警令,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对因擅离职守,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将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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