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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地税系统出台优惠政策 促进企业纳税人恢复生产

    作者:张振业 时间:2010-08-05 15:06 来源:本站原创 字号: 打印

          市地税系统出台优惠政策,促进企业纳税人恢复生产。 “7.18”泥石流洪灾导致我市工业企业生产和纳税人正常生产经营受到严重损失。据灾后核查统计,洪水灾害造成全市184户工矿企业、14个重点工业项目因灾停产,纳入地税管户的1299户纳税人不同程度受损,财产损失31898万元。矿山、旅游、交通运输等行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受到严重影响,餐饮、住宿等服务业损失严重,预计造成各项税收减收3598万元。
           灾害发生后,全市地税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在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下,迅速投入到抗洪救灾各项工作中,全力以赴投身于抗洪救灾和生产自救。同时,洪灾也导致部分县区地税系统办公场所和办税服务厅进水、被淹,部分征管网络线路受到影响,干部职工个人家庭财产遭受损失。在克服自身困难的情况下,全市地税系统积极筹措1万元对本单位包抓在洪灾中受损严重的汉滨区新城办心石村用于救灾重建,并积极组织干部职工清扫水毁路段淤泥和垃圾500多米20多立方。同时,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向灾区捐款,共计7.7万元。
           为准确掌握纳税人受灾情况,协助做好灾后重建工作,全市各地税系统全面组织开展对纳税人受灾情况摸排调查工作,准确掌握纳税人受灾情况,并就落实灾害税收优惠政策专门下发通知,印发《致纳税人的一封信》,对受灾纳税人表示慰问,并加强对灾害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宣传,配合政府部门做好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尽快核实纳税人财产损失,提供必要的税收政策服务,促进企业恢复生产,减轻个人税收负担,积极支持恢复重建和捐资救灾。
           省地税局副局长李有仓在得知安康受灾的情况下,并亲赴安康查灾救灾,指导安康企业、纳税人恢复生产。目前,我市工矿企业、纳税人正在如火如荼地恢复生产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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