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人民政府 >部门动态 > 正文内容

    市检察院出台十二条意见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作者:佚名 时间:2012-07-16 08:56 来源:市检察院 字号: 打印

      为认真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投身法治安康建设,市检察院结合全市检察工作实际,出台《安康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意见》。
      《意见》从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增强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责任感;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依法加大对社会建设领域相关问题的法律监督力度;依法打击涉农犯罪;切实加强对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切实加强对关系民生问题的法律监督;正确处理群众诉求,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加强调查研究,积极为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等十二个方面部署了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的具体措施。
      《意见》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紧紧围绕循环发展、富民强市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措施,提高工作水平,通过全面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良好的法律服务,为实现建设美好安康的宏伟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责任编辑:仵思桐内容纠错 关闭本页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
    切换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