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近期强降雨天气频繁,为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及因地质灾害次生的环境安全问题发生,确保群众生命安全和环境安全。日前,安康市环保局强化五条措施,深入辖区沿江企业,加强检查力度,督促企业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应对和防御强降雨对环境安全产生的危害,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确保全市的环境安全。
一是强化领导,落实责任。该局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的汛期环境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实行辖区分工负责制,周密部署汛期环境污染防治和应急工作,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科学防范,确保汛期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是强化监管,消除隐患。对全市所有重点排污企业治污设施及环境安全保障措施到位情况进行了一次拉网式大检查,同时加大对饮用水源地、化工、重金属、造纸以及危化品、危废品等重点区域和企业的检查次数,落实有毒有害物质堆放、处置场所,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置,严防跑冒滴漏及污染事故的发生。
三是严格执法,规范排污。强化日常执法,认真检查排污企业污染物种类、数量、浓度、排放去向等。严肃查处利用汛期不正常使用或擅自闲置环保设施等违法排污行为,一旦发现,从重处理。
四是高度警惕,预警到位。时刻绷紧“环境安全弦”,完善环境安全预警体系,明确值班领导、值班人员、检查人员的职责,做到人员、车辆、监测仪器和取证器材保持在良好状态,保持车辆、通讯、设备仪器处于临战状态,随时应对汛期的环境污染防治和应急工作。确保一旦发生汛期环境安全事故,做到 “四个第一”:即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了解和掌握突发事件具体情况;第一时间报告情况,取得当地政府和上级环保部门的支持;第一时间展开监测,掌握突发环境事件导致的环境污染强度和范围;第一时间提出有效处置建议,正确引导舆论,防止事态恶化,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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