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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岚皋实施“创业富民工程”取得突破

    作者:张仕仁 时间:2010-03-23 08:45 来源:本站原创 字号: 打印

      岚皋县农业局职工陈军,享受到该县多项创业扶持政策,创办的烛山实业有限公司,短短几年时间发展到拥有固定资产600余万元,年上缴税费20余万元,安置失业下岗人员和农村剩余劳动力40余人的创业能人。
      近年来,岚皋县采取多项措施推进全民创业,大力实施“创业富民工程”,实现了创业带动就业的目标。对返乡创业、投资兴业的人员组织开展创业培训,提高他们的创业技能。对参加培训的人员每人每天发给20元的生活补贴,并享受“阳光工程”相关补贴政策。对创业对象参加技能培训,完成培训任务,达到培训的质量和效果的,凭职业资格证书和工商营业执照,给予一定的创业补助。
      据了解,该县从今年起,县财政每年在预算中按地方财政收入的2%安排创业发展基金,为创业者提供贷款贴息、创业补贴和创业培训。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在完善合法担保抵押前提下,农行对融资企业业主、合伙企业投资人,个体工商户可投放个人生产经营性贷款最高可达300万元;对农户创业可采取“联保”、“联保+抵押”、“公务员担保”等方式投放自助可循环贷款50万元。新办企业凡在农村信用社开户,在符合贷款的条件下,按实际投资额的40%提供流动资金贷款(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凡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可在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小额贷款支持,个人贷款额度由2万元放宽到5万元;属于合伙经营的企业,可按人均不超过5万元,总额不超过20万元提供贷款;创办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贷款额度从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提高到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对自主创业或创办小企业安置就业困难人员,该县实行以奖代补政策。对吸纳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的企业,经认证核实可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政策。同时通过建立创业指导中心,增设创业服务窗口,印制下发《创业服务卡》,聘请创业企业联络员等措施,建立覆盖县、乡(镇)、社区的联动创业服务平台,提供“一条龙”创业服务。
      该县还成立全民创业带动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并由劳动保障、财政、计划、工商、税务、经贸等各多个部门组织工作专班,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将目标任务纳入全县就业再就业考核指标,作为年终各部门和乡镇综合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为全民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每年举办一次“十大创业名星”评比,集中表彰一批创业能人,树立一批敢创业、能创业、创好业的创业带头人,鼓励创业、支持创业、全民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正在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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