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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改革实践与协同路径

作者:钟 玮发布时间:2025-05-15 17:40 来源: 【字体:

  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监管效能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安康高新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安排,着力健全监管制度,不断创新监管方法,加快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构建了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推动高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基本情况
  (一)监管机制基本建立。2024年5月,安康高新区制定印发了《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实施方案》,成立了由管委会分管领导担任组长,17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目标和12项重点任务,整合监管事项141个,形成了联合检查事项清单23张,涵盖食品药品、危险化学品、单用途预付卡等多个行业领域。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原则,进一步明晰跨部门综合监管职能职责和边界权限。建立高新区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研判监管领域问题隐患,有序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各项任务落实。
  (二)名录管理实施运行。整合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城市管理等领域监管执法队伍,积极推行部门联合执法、包容审慎监管。按照监管事项“一本台账”要求,对确定跨部门综合监管主题、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清单统筹整合,录入跨部门综合监管执法人员115名、建立跨部门综合监管对象名录库44个,纳入全省跨部门综合监管对象库动态管理,按照每年抽取比例不低于当年经营主体总量2%的基本要求,在重点行业领域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
  (三)业务协同逐步实现。围绕食药品安全、医疗卫生、燃气安全、电动自行车等领域,在工作统筹、协调联动、信息共享、轮岗培训等方面逐步形成了相对成熟的行业联合监管模式。按照“一件事一次管”“一件事全流程管”原则,集中研判问题短板、堵塞监管漏洞,累计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检查30余批次,抽取市场主体1195户,基本实现一次检查、全面体检,多个行业领域监管结果互认、一步到位,缓解了扰企扰民问题。
  (四)智慧监管初见成效。积极开展以部门协同远程监管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探索以“互联网+明厨亮灶”场景为试点的非现场监管模式。依托陕西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全方位汇集辖区内重点餐饮单位、学校、养老机构监管信息,并根据需求向市监、教育、卫健等部门提供数据共享服务。责任部门通过在线调取食品安全经营主体的人员健康、食品留样、出入库、规范经营等数据,开展线上非现场检查。目前,高新区132家食品经营单位全部纳入可视化监管范围,实现辖区重点餐饮单位、学校、养老机构智慧化监管全覆盖。
  (五)信用应用更加广泛。深入推动跨部门综合监管与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有机结合,全量归集全区2.1万余家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并嵌入部门业务系统;实施信用监测和分类监管,在市场监管、税务、金融、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等重点监管领域根据科学标准进行分级分类评价,差异化监管不同信用等级的市场主体。目前高新区按照监管风险等级划分,市场主体中A类企业(个体)4179户;B类企业(个体)15666 户;C类企业(个体)549 户;D类企业(个体)239 户。2024年完成线上信用修复155条,办理线下经营异常名录移出529户,企业年报率达95.27%。
  二、存在问题
  (一)尚无成熟经验借鉴。从全国来看,自2023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实施意见》后,全国各地都相继印发了工作方案,但目前仅有江苏、浙江、上海等发达地区依托自身有利条件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信息化监管平台,可借鉴复制的成熟经验匮乏。从省内来看,陕西省跨部门综合监管平台尚在开发中,各市区县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主要依托省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开,一些新领域、新业态的综合监管工作尚处于探索推进阶段。从自身来看,安康高新区在政府职能转变、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监管效能、降低市场主体成本等方面整体上还处于建机制、夯基础、稳推进的起步阶段,一些创新做法和成效亮点还没有完全显现,部分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还需要结合当前市场环境作出尝试和调整。
  (二)综合监管程度较弱。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对涉及多个部门、管理难度大、风险隐患突出的监管事项,要建立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强化条块结合、区域联动,完善协同监管机制,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高新区结合近年来开展联合抽查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审管联动、信用监管、智慧监管等工作实践经验,确定了12项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任务,但实际开展过程中,仅在食药品安全、校外环境、医疗卫生、燃气安全、电动自行车5个领域基本实现业务协同。在其他领域的跨部门监管工作中,跨区域、跨层级的协同合作仍处于自发无序状态;监管检查过多、频次过高的顽疾,并未得到根本性解决;跨部门综合监管尚未整合各方资源形成规模效应,在整体推进与统筹协调方面,仍存在较大的提升空间。如:道路运输安全、知识产权保护、资质资格认定、商业特许经营等跨区域监管协作,大气污染、水污染、固体废物转移等联防联治等方面还主要依赖于行业主管部门独立抽查,多部门、跨区域、跨层级联合抽查依然不多,市场主体获得感不够明显。
  (三)协同制约因素依然突出。因行业法规的差异化以及部门对监管对象的情况掌握不对等,导致部门之间职责边界认定不清,监管结果存在争议的情况依然普遍存在。比如,预付卡、校外托管、安全生产等涉及行业法规交叉多、市场环节多、监管事项多、涉及部门多,实际监管过程中,极易造成部门之间相互推诿、监管责任难以落实的情况。受行政区划影响,部分行业监管和执法权限未下放至高新区,导致部分事项无法做到全流程、全过程监管,无法完全实现“综合查一次”“一业一查”的目标。
  (四)数据共享不够充分有效。当前高新区虽然建立了区域信用平台,用于信用信息归集、风险等级划分以及分类评价,但在实际结果运用上仍未达到理想效果。一方面,企业登记注册“双告知”、事中事后监管信息“双公示”不及时、不对等,导致企业后置审批的取得、经营活动的开展无法实行事中事后动态监管。一些部门未及时将列异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导致开展联合惩戒参与部门较少,对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十分有限,未能实现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另一方面,部门与部门之间、系统与系统之间的信息交换和数据共享还存在较多堵点,信息化监管数据无法有效成为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技术保障。
  (五)组织保障力度还需加强。从调研掌握情况来看,一些部门对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研究思考还不够深入,思想观念还没有彻底扭转,简单地将跨部门综合监管和联合检查划等号,认为跨部门综合监管是牵头部门主抓的,对综合监管中能不能发现问题抱着无所谓的态度,在研究工作力度上远没有单部门专项检查上大,问题查摆浮于表面,聚人不聚力、组织不得力、安排不得当等现象较为突出。监管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可监督化程度较低,跨部门综合监管任务如何发起、检查如何组织、问题线索如何交接、整改落实由谁负责、综合监管成效如何评价等具体事项还缺乏相应的规章制度进行规范,具体监管事项由牵头部门自己决定,降低了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实际效用。
  三、对策建议
  跨部门综合监管是国家大力倡导和推动的重要工作,高新区作为改革开放和创新发展先行区,必须加强政策研究,深刻领会掌握国家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重要意义,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监管效能,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角度做好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结合安康高新区当前发展现状,现就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一)加快观念转变,着力解决怎么“跨”。对标国办《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从工作机制入手,针对当前跨部门责任意识不强、工作力度不大、组织不得力、安排不得当等问题,加快转变观念,增强系统思维。充分发挥高新区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专班牵头作用,健全统筹协调、协同配合、督导考核机制,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目标,加快推动职能转变,压紧压实监管责任,凝聚跨部门综合监管强大合力。建立健全源头追溯、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调查、执法联动、执法互认、议事会商、情况通报等综合监管工作机制,针对跨区域、跨层级监管缺位、管辖争议、执法办案困难等问题,通过市区联动以及与兄弟县区跨区域协同合作,掌握行业发展动态和问题,学习借鉴经验,聚合人才技术,达到补短板、提能力、强监管、促行业健康发展的目的。
  (二)强化协同发力,着力解决怎么“联”。由牵头部门负责,对联席会议式、领导小组式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建立具体的工作计划,增进工作预见性和计划性,确保在跨部门综合监管期间各个部门的工作有序有效落实。各部门要认真研究,列出需要实施跨部门综合监管的事项清单,并提前通报相关协同部门,使每个部门都能有充分时间进行准备,避免仓促检查。协同配合部门要对协同监管事项给予足够重视,对本部门负责事项查什么、怎么查,要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对综合监管派几个人、派哪个人做到综合考虑,确保派出人员能够充分胜任工作。各部门要动态更新行业领域检查对象库,在制定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计划中,注重整合优化涉及同一业态经营主体检查事项,做到能合尽合、能联尽联,通过优化部门联动、联合检查和全面监管,达到“抽取一小块、规范一行业”的效果。
  (三)突出问题导向,着力解决怎么“查”。针对多头、重复、随意检查执法的监管难点、痛点,跨部门综合监管要坚持问题导向,在创新工作方法上持续发力,提升综合监管工作实效。要行业主导破解“多头管”,按照“谁主管、谁牵头”原则,由行业主管部门主抓,明确协作部门,将多部门整合成一个检查整体,建立一支一专多能检查执法队伍,在一个行业领域统一进行抽查检查。要集中破解“多频查”,将各部门涉企监管事项进行汇总,并按行业进行分类,实行监管事项打包一次查,变“专科检查”为“全科会诊”,着力解决市场监管领域多头重复检查、人情监管、选择性执法等问题。要工作整合破解“多门抓”,推行计划一次性制定、任务一次性分发、对象一次性抽取、人员一次性选派、检查一次性完成、行业一次性体检、结果一次性公示、情况一次性通报的“八个一次性”综合工作法,提升“一业一查”整体工作质效。要分类监管破解“无效查”,在实施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中,依据经营主体ABCD不同信用状况,在监管方式、抽查领域、抽查比例、检查频次等方面采取差异化监管,让跨部门综合监管行政资源得到最优配置,在减少对经营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下提升监管精准性。
  (四)坚持资源互通,着力解决怎么“享”。勇于打破不同行业、不同区域、不同部门间的信息鸿沟,以高效的数据传递和交换,推动信息资源的共享和利用,推动跨部门、跨区域、跨领域监管业务协同。要充分发挥行业部门独特专业监管优势,推动跨领域监管信息互融,提升监管交互性、立体化和黏合度,减少监管盲区、重复监管和无效监管,实现行业全链条、全方位、全过程、全要素监管全覆盖。要整合市场监管、教育、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城管执法等部门的监管平台,打破“信息孤岛”,连通“监管桥梁”,搭建多部门远程监管系统。要建立风险隐患监测预警机制,完善“牵头部门吹哨、责任单位报到”工作机制,规范事前登记信息“双告知”事后监管结果“双公示”工作流程,将是高新区实现部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行业联管的必由之路。
  (五)深化改革创新,着力解决怎么“推”。要找准改革方向,从当前实践看,“传统方式管”难以摆脱以往“海量查、无效管”的监管困境,“单方式查”难以适应对经营主体“业态融合、线上线下”监管所需,“统一比例抽查”难以提升监管精准性、差异化水平,必须针对问题难点、靶向改革。要坚持点上发力,以当前在食药品安全、校外环境、医疗卫生、燃气安全、电动自行车等领域形成的好的机制、好的做法,加强提炼总结,强化推广复制,以点带面,积极探索在道路运输安全、知识产权保护、资质资格认定、商业特许经营等跨区域监管协作,以及大气污染、水污染、固体废物转移等联防联治综合监管模式。要深化集成运用双随机、信用分类、风险智防、互联网、远程监控、一站式服务等新方式新技术,探索以“一业一查”小切口改革,纵深推进“查管服”一体实施,推动由“查管服”分头抓转为一起抓,缓解监管对象、监管成本与监管力量资源内在矛盾,不断提高检查集约性、监管精准性和服务针对性,实现既“放得活”又“管得住”,更好激发全社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
  (六)加强体系建设,着力解决怎么“管”。当前“一业一查”涉及部门众多、对象庞大、环节繁琐、流程复杂,须发挥制度治本功效,破立并举推进法规制度建设。要抓地方立法,总结已有做法,借鉴外地经验,强化同市级层面的对接,推动“综合查一次”改革举措上升为地方立法规范,为“常态长效管”提供法治保障。要抓制度建设,全过程梳理“一业一查”关键方面,建立健全年度抽查检查、事项清单管理、重点库动态调整、行业合规管理、“双随机、一公开”、信用分类监管、综合会诊等系列制度和配套规定,提高改革实践制度化水平。要抓标准规范,聚焦“一业一查”重点环节、关键流程和重要事项,多向度、多领域研究制定一批工作指引指南,分行业完善合规工作指引和合规激励措施清单,以标准化、规范化推动“一业一查”长治长效。
  (作者系安康机场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责任编辑:吴远兴 杨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