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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检察院召开党组中心学习组会议

    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

    作者:陈祖安 曹玉 时间:2010-02-22 14:34 来源:本站原创 字号: 打印

      2月21日,市检察院召开党组中心学习组会议,专题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中央《意见》),深入研究部署2010年机关学习活动和加强检察机关党组织建设问题。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绳清主持了学习会议,并对全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中央《意见》精神,切实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提出具体要求。市院领导班子成员、专职检委会委员、县级干部和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原原本本地组织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传达学习了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建明同志在市委中心学习组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并进行了深入研讨。讨论中大家一致认为,大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是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是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大举措,是新形势下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紧迫任务,对于党领导全国人民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是新时期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强化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对于建设学习型机关,提高检察队伍整体素质,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大家表示,要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实际,切实把中央《意见》学习领会好、贯彻落实好,着力加强检察机关党的组织建设,着力打造高素质检察队伍,着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认真履行各项检察职能,全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
      综合大家学习讨论的意见,张绳清检察长对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意见》,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党的组织建设提出了六点要求。一要充分提高认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检察机关要把学习贯彻中央《意见》作为贯彻落实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推进检察机关党的建设、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认真组织学习研讨,深入领会精神实质。要深刻认识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重大意义,以学习贯彻中央《意见》为契机,对机关学习活动进行研究部署,作出统筹安排,丰富学习内容,提高学习质量,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要端正学习态度。全体检察干警要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把学习作为一种责任,作为一种追求,作为一种生活方式,长期坚持下去,保持良好的学习风气,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在学习中进步,在学习中提高,在学习中发展。三要明确学习内容。要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总结检察实践中的成功经验,学习检察业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岗位本领和技能,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著作、重要讲话。四要创新学习方法。要制定符合检察队伍实际,体现检察工作特点和规律的学习计划,坚持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坚持在学习中创新、在创新中学习,使学习更加生动活泼、更加丰富多彩、更加贴近实际、更加富有成效。五要完善学习制度。坚持每周五学习日制度不动摇,规定学习内容、学习任务和学习时间,加强经常性的检查、督察和抽查,确保学习活动取得良好成效。六要增强学习效果。学习的目的在于运用、在于提高、在于发展,要切实做到“五个必须”,即:必须在强化理论上下功夫、见实效,必须在更新观念上下功夫、见实效,必须在创新发展上下功夫、见实效,必须在提高能力上下功夫、见实效,必须在推动工作上下功夫、见实效。
      在学习会议结束时,张绳清检察长还就当前工作作了重点强调:一是迅速开好局、起好步,切实把在春节期间的那种热情、激情和感情迅速转变到集中精力抓工作,一心一意谋发展上,全力谋划各项检察工作,全力投入各项检察工作,全力推进各项检察工作。二是深入分析检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特别是要对照省院考核结果总结经验,寻找差距,找出薄弱点、突破点、发展点和创新点。三是迅速理清并规范机关学习、工作和管理秩序,以高起点、高质量、高效率为标准,进一步规范各项检察工作。四是切实承担起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扎实做好全国、全市“两会”期间的信访维稳工作。五是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带头作用,为全院干警当好学习的表率、工作的表率、执行和遵守工作纪律的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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