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依据市政府年初签订的《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对10个县区及11个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主要成员单位2009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考核。
这次考核是经市政府同意,本着食品安全科学监管理念,对各县区政府、市食品安委会主要成员单位2009年贯彻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完成食品安全工作情况进行客观评价。考核工作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实施,组成了5个考核组赴各县区及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考核。考核组在听取被考核单位2009年食品安全工作汇报的基础上,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实地抽查农产品种养殖基地(场)、食品生产加工、流通企业、餐饮服务、畜禽定点屠宰场、农贸市场、学校食堂等,从组织领导、制度建设、重点工作落实、量化指标完成情况、经费保障及宣传培训等方面,按照《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细则》进行等次评定,分优秀、一般、较差三个等次。
为科学运用考核结果,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将对考核“优秀”的单位授予“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对单项工作成效显著、在全市有一定特色的单位,授予单项奖励;对在食品安全工作中工作扎实、贡献突出的个人授予“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予以表彰奖励;对考核“较差”的单位上报市政府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同时,此次考核结果用于“双创”食品安全工作单项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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