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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岚皋“三项措施”提升村级组织活动场功效

    作者:王朝华 时间:2009-12-08 17:20 来源:中共岚皋县委组织部 字号: 打印

    近年来,岚皋县按照“统一标准、美观实用、量力而行”的原则,对全县已建成的活动场所进行统一布局,确保了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规范使用,充分发挥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政治功能和社会功能。

    科学决策,充分发挥“一室多用”功效。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功能定位上,坚持为农民群众提供服务的需要相适应,召开公安、综治、计划生育、民政等相关部门参与的协调会,对相关单位在村级活动场所内设置的规章制度和表、卡、册、牌进行统一布置,明确具体摆放位置,结合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情况,在新建实地召开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室内布置现场会,提高了活动场所的有效利用率和合理规划。

    因地制宜,制定“三型”标准。根据村级活动场所的地理位置和面积大小,结合农村实际,制定出台了村级活动场所规划布局“三型”标准,对投入使用的村级活动场所内部进行统一布置:对新建活动场所实行标准型布局,即有支部会议室、党员活动室(电教室)、办公室、图书资料室;对旅游线路活动场所实行示范型布局,即有村支部办公室、村委会办公室、村级事务办公室、支部会议室、党员活动室(电教室)、图书资料室;对改扩建活动场所实行实用型布局,既有办公室、党员活动室(电教室、会议室)、资料室。

    多措并举,加强管理。村组干部实行值日、值班制度,定期组织全村党员和群众观看党员电教片、翻阅农村实用技术资料,充分发挥了活动场所的工作、学习、交流作用。不断拓展功能、强化服务,努力使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成为“干部之家”、“党员之家”和“村民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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