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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阴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标准再次提高

作者:徐晋 时间:2023-11-21 08:57 来源:汉阴县 字号: 打印

  近日,汉阴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已正常调整,确保参保居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从2023年7月1日起,该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连续第11次调整,本次调整后的标准为:年满60至69周岁144元/月,70至79周岁149元/月,80至89周岁159元/月,90至99周岁189元/月,100周岁以上239元/月。
  10月底前将为全县53826人增发养老金全部落实兑现到位,并且从2023年7月份进行补发,此次基础养老金待遇调整政策,促进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健康持续发展,同时为全县建档立卡已脱贫人口稳定收入增长起到积极的作用,有力地推进了乡村振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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