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人民政府 >县市区新闻>石泉 > 正文内容

    石泉出台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缓解“治病难”

    作者:郑鑫文 郑先锋 时间:2009-11-20 09:46 来源:安康日报 字号: 打印

    近日,石泉县出台施行《石泉县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这使得1500余“优抚群体”的医疗保障有了明确、规范的政策依据。
    《办法》明确规定:优抚对象按照属地原则相应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此基础上实行优抚对象的医疗补助并给予适当的医疗优惠服务和照顾。《办法》将参保参合补助、实行门诊定额补助、慢性病救助、 住院补助、特别救助以及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等具体细节进行了详细规定。还规定优抚医疗补助资金在中央和省市财政专项补助的基础上,列入县本级财政预算,《办法》的施行,对石泉县切实保障优抚对象医疗待遇,规范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起到了有力的促进作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责任编辑:dkp内容纠错 关闭本页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
    切换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