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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安康市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专家的通知

索引号 719776475-GK-2023-0713 发布日期 2023-09-15 16:18
来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内容概述 为贯彻落实中省市有关“双碳”目标要求,推进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加快实现建筑领域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专家智力资源和技术支撑作用,按照陕建发〔2023〕1150号文件中强化专家管理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公开征集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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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省市有关“双碳”目标要求,推进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加快实现建筑领域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专家智力资源和技术支撑作用,按照陕建发〔2023〕1150号文件中强化专家管理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公开征集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全市范围内从事绿色建筑或装配式建筑开发、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部品部件生产、检测、造价、教学、科研、咨询等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和方式
  (一)申报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熟悉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相关政策、技术规范和标准,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公正诚信,廉洁自律,有敬业精神和社会责任感,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信誉记录,年龄不超过 65 周岁。
  2、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职称或取得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证书,从事绿色建筑或装配式建筑相关工作5年及以上;能够积极参加市、县住建部门组织的有关活动。
  3、参与过国家和陕西省组织的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者优先;承担过国家或陕西省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建筑节能相关标准编制者优先;作为项目负责人、专业主持人、项目经理或物业负责人参与过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项目设计、建设和管理,且该项目获得评价标识或相关奖项者优先。
  4、自愿接受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专家库专家的相关管理。
  (二)征集方式
  本次征集主要采取个人申请的方式,但应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有关单位也可推荐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选,推荐时应事先证得本人同意。
  三、专家职责
   (一)积极支持和参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的技术规范、专项规划、政策文件的编制,为我市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提供技术支撑。
  (二)积极支持和配合主管部门组织的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的检查督导、专项验收、课题研究、专业咨询和培训以及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的预评价、评价和咨询等工作。
  (三)积极向市、县(区)各级主管部门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
  (四)承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的其他专业技术工作。
  四、申报程序和要求
  本次申报工作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市建筑技术服务中心审核并公示的程序进行。
  (一)申报时间
  发文之日起至10月20日,过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方式
  按照自愿申报原则,申报人员应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执业资格证、职称证书、工程业绩等佐证材料,经单位同意并推荐后报市建筑技术服务中心审核(纸质版、可编辑电子版、盖章扫描版(PDF)各一份,其中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19296572@qq.com,原件待查。单位推荐的,应提交单位推荐意见和附件1或2申请表。
  (三)相关要求
  1、申请人填报的信息由申请人本人负责,务必真实有效,不能提供虚假资料。
  2、请各县(市、区)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配合做好专家征集有关工作。
  五、专家库的管理
  (一)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安康市建筑技术服务中心负责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专家库的管理。
  (二)安康市建筑技术服务中心负责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审查评选,经公示无异议后公布入库专家名单。
  (三)专家实行动态管理制度,对专家履职情况进行信用评价,对违规违纪或不能胜任工作的专家,停止专家资格或清出专家库,对专家库成员实行聘任制,聘期为2年。

  联系单位:安康市建筑技术服务中心
  联系人:文苗  胡剑涛
  电话:0915-3336335 15309150915
  电子邮箱: 19296572@qq.com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滨江大道1号建设大厦906室

  附件1.安康市绿色建筑专家申请表.doc
  附件2.安康市装配式专家申请表.docx
  附件3.相关材料证明清单.docx

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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