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人民政府人事任免

    作者:佚名 时间:2022-05-25 16:45 来源:本站原创 字号: 打印

    市政府决定:

      免去吴万群同志市省属企事业审计处副处长职务。


    市政府决定,按期正式任命:
      熊英同志任市重大项目审计和国企监事事务中心主任;
      陈勇同志任市非税收入经办处副处长;
      宋新艳同志任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主任;
      王坤同志任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支队长;
      罗建平同志任市水利局副局长;
      陈华同志任市水旱灾害防治监测中心副主任;
      周磊同志任市水利执法支队支队长;
      陈顺禹同志任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
      苟明同志任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市药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主任;
      娄芳同志任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闵功军同志任市应急救援技术中心主任;
      曹文平同志任市减灾工作办公室主任;
      田先玉同志任市医疗保险经办处处长;
      阮国胜同志任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钟玮同志任安康高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李显锋同志任恒口示范区(试验区)管委会副主任;
      胡章学同志任市中医医院院长;
      周以军同志任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高显舜同志任市妇幼保健院(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副院长(副主任);
      周元鸿同志任市中心血站站长;
      陈安成同志任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主任;
      唐德新同志任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王护玮同志任市天然林保护中心主任。


    市政府决定,按期正式任命:
      杨钧同志任市信访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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