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人民政府 > 政府信息公开 > 正文内容
    文件名称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康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 公开目录: 市政府文件,环境质量监督
    索引号 719776475/2022-0991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年11月26日
    文号 安政发〔2021〕18号 公开日期: 2021-11-27 11:03
    有效性 有效
    政策解读
  •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安康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 分区管控方案》政策解读
  •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康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安康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已经市政府审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安康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6日


    安康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


      实施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下简称“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是新时代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重要举措。为加快推进“三线一单”落地应用,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依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陕政发〔2020〕11号),结合安康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来安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定走“生态经济化、经济生态化”发展之路不动摇,建立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全面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实施分区管控。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在省级“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总体框架下,结合辖区环境特点,细化管控单元和管控要求,实施差异化环境准入,促进环境管理精准化。
      定期动态更新。做好与全市国土空间规划、“十四五”规划及其他相关专项规划的衔接,建立常规调整和动态更新相结合的管理机制,实施“三线一单”动态管理,适时更新调整“三线一单”成果。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总体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秦岭、汉江等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取得显著成效,基本形成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到2035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自然资源利用得到显著优化,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体制基本形成。


      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一)优化环境管控单元。按照保护优先、衔接整合、有效管理的原则,将全市统筹划定优先保护、重点管控、一般管控三类环境管控单元共150个,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优先保护单元。指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的区域,主要包括各类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空气一类功能区等。全市划分优先保护单元98个,面积12060.30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51.23%。
      ——重点管控单元。指涉及水、大气、土壤、自然资源等资源环境要素重点管控的区域,主要包括城镇规划区、产业园区和开发强度大、污染物排放强度高的区域等。全市划分重点管控单元42个,面积2942.20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12.50%。
      ——一般管控单元。指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之外的其他区域。全市划分一般管控单元10个,面积8539.71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36.27%。
      (二)细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优先保护单元以生态优先为原则,突出空间布局约束,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开发和城镇建设活动,开展生态功能受损区域生态保护修复活动,确保重要生态环境功能不降低。重点管控单元应优化空间布局,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提升资源利用效率,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一般管控单元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 
      (三)完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围绕“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四个方面,完善各环境管控单元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三、“三线一单”实施应用

      (一)落实相关规划衔接应用。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将“三线一单”确定的生态、水、大气、土壤、资源利用等方面的管控要求,作为区域生态环境准入和区域环境管理的重要依据,并在国土空间规划及其他规划编制过程中做到充分衔接。
      (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将“三线一单”要求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区域资源开发、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等全过程,不断强化其硬约束和政策引领作用,把“三线一单”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参考书、企业投资的指南书。
      (三)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作为推进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环境风险防控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在生态环境管理中全过程、全要素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四)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各县(市、区)要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管控要求,统筹抓好本区域生态环境监管工作。要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作为监督开发建设行为和生产活动的重要依据,将“三线一单”确定的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作为环境监管重点区域,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作为环境监管重点内容。


      四、“三线一单”长效机制

      (一)建立联动实施机制。安康市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协调小组统筹推进“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落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实施成果发布、跟踪评估、更新调整、数据应用和宣传培训等工作。县(市、区)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及时提供有关最新数据和更新成果,做到资源共享、协调推进。
      (二)建立更新调整机制。依据陕西省“三线一单”成果管理办法,由市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协调小组统筹,协调小组办公室牵头开展市级“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定期调整和动态更新工作,建立自下而上、横向联动的工作机制。更新调整后的成果数据按要求报送至省协调小组办公室。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重要意义,全面落实中省相关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上下联动、部门协同,推进“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落地应用。
      (二)加强工作保障。加强管理和技术队伍能力建设,市、县(市、区)要组建长期稳定的专业技术团队,做好“三线一单”成果的日常管理。各级应将“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加大成果更新调整、实施应用、跟踪评估以及数据系统开发运维等工作保障力度。
      (三)加强宣传培训。市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牵头依法向社会公开“三线一单”成果等信息,扩大社会宣传与监督范围,多措并举开展宣传培训活动,不断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1. 安康市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划定汇总表
         2. 安康市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分布示意图

         3. 安康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公文PDF原件:安政发〔2021〕18 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
    切换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