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人民政府 >安康要闻 > 正文内容

    石泉县出台新规严惩“两不”干部

    作者:王善武 杨强 时间:2009-08-25 11:34 来源:中共石泉县委组织部 字号: 打印

    为切实解决干部队伍中出现的“庸、懒、散”等问题,进一步激发干部队伍活力,近日,石泉县制定出台了《关于对不在状态、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进行组织处理的暂行办法》。该办法确定了10种情形作为不在状态、不胜任现职的“两不”干部评定标准,以群众评议、组织考核、基层组织报告、专项督查、上级反馈为主要评定依据,按照收集受理、调查核实、综合分析的程序对“两不”干部进行认定。被认定为“两不”干部的人员,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视其情节轻重,分别采取限期整改、轮岗交流、停职、辞职、降职、免职等方式进行组织处理,对受到处理的干部,由县委领导和组织部门对其进行个别谈话,做好思想工作,指出努力方向,对典型案例和有重大影响的案例,通过新闻媒体及时通报,予以警示。同时,对受处理的干部实行跟踪管理,一般2年内不予重新启用或提拔使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责任编辑:ak_xfw内容纠错 关闭本页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
    切换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