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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出台六条铁规为重点工程建设保驾护航

    作者:张俊 雷绍明 吴友伦 吕宣革 时间:2009-08-25 10:07 来源:安康日报 字号: 打印

    为提高公安机关服务保障国家重点工程建设的能力,全力确保各项重点工程建设安全顺利进行,市公安局出台六条铁规为“十天”、“包茂”等重点工程建设保驾护航。
    一是实行重点工程安保联席会议制度,密切与相关部门协作;二是推行重点工程治安防范联防联勤机制,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深入开展矛盾排查调处,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三是强化接警处警及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对于涉及重点工程建设的各类报警,各接警公安机关要认真落实首接负责制,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迅速开展处警工作。对各类因施工建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要做到及时果断,处置妥当,切实将事件苗头化解在萌芽状态,有效防止事态扩大;四是夯实重点工程涉爆涉危安全管理,坚决防止施工单位发生涉爆涉危重大责任事故;五是确保重点工程正常建设生产秩序,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大对危害重点工程建设,侵害施工人员合法权益的各类案件侦办力度,严肃查处无理取闹,制造事端,影响施工建设的各类违法活动,切实维护重点工程建设安全有序;六是严明警纪规范执法,各基层一线执法单位和民警,要严格执行“六条警规”、“五个严禁”等各项警纪警规规定,全面落实加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各项措施要求。
    市公安局还明确要求对违反上述规定或落实不力的,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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