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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型城镇化五大行动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专项工作计划,项目信息 |
索引号 | 719776475/2022-0761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1年11月16日 |
文号 | 安政办发〔2021〕27号 | 公开日期: | 2021-11-17 08:11 |
有效性 | 有效 | ||
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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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型城镇化五大行动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安康市新型城镇化五大行动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新型城镇化是实现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引擎。为深入推进全市新型城镇化建设,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新型城镇化建设五大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力争到2025年,五大行动全面完成,国土空间规划的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城市建设管理水平显著提升,历史遗留问题有效化解,城市环境更加生态宜居,城镇化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城乡公共服务有效供给,城乡一体化发展水平全面提升,全省乃至西北地区高品质生活新高地初步建成,新型城镇化建设成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引擎。
强化“三新”“三高”战略眼光,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严格执行规划,依法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维护规划权威。(此项行动由市自然资源局总牵头)
1.树立前瞻思维、系统思维、开放思维、法治思维和历史思维,统筹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环境保护,科学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和生态空间,精准务实、集约高效编制好国土空间规划。加快推进“多规合一”,统筹衔接各类宏观规划和专项规划,“合纵连横”形成一整套系统性、接地气、高质量的规划体系。(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级相关部门配合,各县〔市、区〕政府具体实施)
2.紧密衔接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立足中心城市龙头引领地位,充分发挥月河川道、汉江走廊及副中心城市作用,研究编制全市新型城镇化规划,构建“一核、两心、两带、多板块”的城镇体系发展空间格局。各县(市、区)在进一步明晰县城发展目标、发展战略和功能定位的基础上,组织编制县域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市发改委牵头,市级各相关部门配合,各县〔市、区〕政府具体实施)
3.严格执行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依法依规开展集体决策。加强规划监管,规划修改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严禁随意擅自调整规划。加强规划信息公开,广泛接受监督,提高执行情况透明度。(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级相关部门配合,各县〔市、区〕政府具体实施)
4.综合运用卫片执法、联合执法、督查巡查等手段,畅通信访举报、12345热线、市长信箱等渠道,依法管控规划范围内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坚决打击违法用地、未批先建、乱占耕地建房、乱搭乱建等行为。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加快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不断明晰执法边界、科学划定部门职责,推动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市自然资源局、市城管执法局分工负责,市委编办、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信访局、市行政审批局配合,各县〔市、区〕政府具体实施)
(二)新型城镇化建设行动
按照“做大城市、做强县城、做精集镇、做美村庄、做好社区”的总体要求,全面提升城镇化建设水平,不断加强精细化管理,到2022年底,城镇建设水平大幅提升,城乡面貌发生显著变化。(此项行动由市住建局总牵头)
1.加快标准化厂房建设、加强优惠政策保障、加大金融服务跟进,引导资源向园区流动、产业向园区融合、企业向园区聚集。(市工信局牵头,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招商局配合,各县〔市、区〕政府具体实施)
2.推进县域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环境卫生设施提级扩能、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补齐短板弱项,完善功能配套,提升服务水平。按照“小切口、微更新、花小钱、办大事”的原则,2025年12月底前在中心城市规划建设10条,在县城规划建设2至3条特色鲜明、文旅融合、功能完善、尺度宜人、慢行友好、管理精细的有趣味、可停留、可体验的精品街区,通过示范引领,全面提升城市品质。大力推进城市更新,全面改善老旧小区居住条件,推进老旧厂区转型培育新动能,推动老旧街区打造街区经济,2025年底前完成2000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市住建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文旅广电局、汉滨区政府配合,各相关县〔市、区〕政府具体实施)
3.优化公共交通站线布局,大力发展共享交通和智慧交通,加快充电桩、停车场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逐步缓解交通堵、停车难等问题。(市交通局牵头,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交警支队配合,各相关县〔市、区〕政府具体实施)
4.全面提升城市发展韧性,改造完善城市河道、堤防、水库、排水管网等防洪排涝设施,合理预留避难场地、疏散通道、“平战结合”的应急救援空间,确保城市安全。(市住建局、市应急管理局分工负责,市水利局配合,各县〔市、区〕政府具体实施)
5.在中心城市大力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到2025年底,基本建成符合实际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基本实现中心城市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鼓励各县(市、区)因地制宜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配合,各县〔市、区〕政府具体实施)
6.合理设置建设项目准入门槛,倒逼低效利用土地二次开发,探索实行土地空间分层出让,着力提升土地资源利用效益。加快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严格落实“增存挂钩”和地价调节制度,对优先开发利用废弃、闲置和低效土地的予以优惠。全面实施老旧城区土地综合改造,对废旧厂房开发利用,充分利用市场机制促进存量土地扩容增效。对一些短期不能改变城市规划用途的土地,通过“临时使用”方式进行开发利用,提升城市空间的使用效率。(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分工负责,市发改委、市工信局配合,各县〔市、区〕政府具体实施)
7.加快西康高铁、宁石高速、安岚高速岚皋至陕渝界段等交通大动脉建设,争取开工建设桐木至旬阳高速公路,丰富拓展富强机场通航线路和班次,充分发挥安康无水港“公铁海”联运、“安西欧”中欧班列通道优势,聚力打造秦巴区域交通枢纽和物流中心,推进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建设。(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分工负责,市高铁办、市机场办、安康机场公司配合,各相关县〔市、区〕政府具体实施)
8.全面推动中心城市国道211安康关庙至黄洋河(环城干道东段)等城市快速干道、安康高新区和城东新区骨干路网建设提速,不断提升互联互通水平。(市住建局、安康高新区管委会分工负责)
(三)精细化管理提升行动
强化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精细化管理体系,让“幸福安康”美丽家园实至名归。(此项行动由市城管执法局总牵头)
1.制定中心城区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明确城市道路、城市容貌、市政设施、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管理标准和“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确保内容具体、标准统一、责任明晰、管理精细。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县城精细化标准化管理方案,确保精细化管理取得实质性成效。(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等部门配合,各县〔市、区〕政府具体实施)
2.严格执行《安康中心城区网格化综合监管的实施意见》,完善“市级统筹、行业监管、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城市综合监管网络,着力解决中心城区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和市容环境卫生等突出问题,推动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县城网格化管理方案,推进依法治理、系统治理。(市城管执法局牵头,汉滨区政府、安康高新区管委会、市电子政务办配合,各相关县〔市、区〕政府具体实施)
3.加快完善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推动城市大数据开放、信息共享和集成运用,加强市政设施、城市环境、城市交通、城市安全的智慧化管理。依托“安康智慧治理”项目,打通城管、公安、交通等部门间信息壁垒,积极推出“一卡通”“一城通”“一网通”等集成度高的便民服务。(市电子政务办牵头,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行政审批局、市交警支队、市消防救援支队配合,各县〔市、区〕政府具体实施)
4.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统揽,强化“四级同创”,打造干净城市、绿色城市、花园城市、宜居城市、人文城市。以爱国卫生运动为抓手,广泛开展以“家风美、庭院美、居室美、厨厕美、绿化美”为标准的美丽家园示范户建设,深入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大力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和厕所革命,强化病媒生物防治,加快农村垃圾污水处理,开展垃圾源头减量,加强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持续改善人居环境。(市创建办牵头,市委政法委、市委文明办、市卫健委、市林业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妇联配合,各县〔市、区〕政府具体实施)
(四)存量问题化解行动
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系统梳理城市建设过程中的各类问题,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分类施策、标本兼治,依法依规逐步化解。(此项行动由市自然资源局总牵头)
1.紧盯中心城市各类城建遗留问题、“两违”问题,分门别类梳理,系统摸排成因,逐个制定化解方案,稳步推进问题化解。对中心城区梳理出的比较突出的房地产领域遗留问题,按照依法依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分类施策、标本兼治原则,先易后难,先急后缓,逐步化解。各县(市、区)政府要对辖区内城市建设遗留问题进行摸排研判,防范化解矛盾风险,减轻新型城镇化建设包袱。明确村道、饮水、照明等公共服务设施的管护责任和经费,着力破解一批制约县城和重点镇、重点村发展的瓶颈问题。(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分工负责,市信访局、汉滨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配合,各相关县〔市、区〕政府具体实施)
2.严格实行建设项目全流程监管制度,推进房地产项目“交房即交证”改革,杜绝新的问题发生。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完善行政处罚与行政管理衔接机制,推行跨部门协作执法、联合执法,注重源头控制、过程管控、末端化解、综合治理,探索建立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市自然资源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住建局分工负责,市委编办、市级各相关单位配合,各县〔市、区〕政府具体实施)
(五)城乡融合发展行动
统筹城乡公共资源配置,推进城乡产业深度融合,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此项行动由市发改委总牵头)
1.深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加快农业人口市民化,推进主导产业从“以村带户”向“以镇带村”转变、重点基础设施向城镇、社区和中心村聚集。(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分工负责,市级相关部门配合,各县〔市、区〕政府具体实施)
2.积极推进紧密型城乡教育共同体建设,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市教体局牵头,市级各相关单位配合,各县〔市、区〕政府具体实施)
3.积极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突出县级医院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持续改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条件,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市卫健委牵头,市级各相关单位配合,各县〔市、区〕政府具体实施)
4.大力实施乡村公共文化服务创新发展“八大工程”,巩固提升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成果,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围绕培育发展文旅康养产业,加快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科普研学和创意旅游等新产业新业态,打造文化产业园区和休闲康养旅居示范区,梯次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县(区)创建工作。(市文旅广电局牵头,市级各相关单位配合,各县〔市、区〕政府具体实施)
5.启动实施新一轮避灾搬迁,加大移民搬迁安置社区后续扶持力度,大力发展新社区工厂,统筹推进农民就地就业创业和转移就业,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工资性、经营性、财产性和转移性收入,确保搬迁群众安居、安全、安心。(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分工负责,市级各相关部门配合,各县〔市、区〕政府具体实施)
(二)健全工作机制。新型城镇化五大行动由市发改委牵头抓总,具体专项行动分别由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发改委牵头,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实施。市级各相关部门要细化措施,强化落实,把每项工作具体到事项、到时限,确保专项行动各项任务高质量完成。
(三)用好专业力量。各县(市、区)政府、市级各相关部门要善于借助专家智库、科研院所等专业力量,提升新型城镇化发展能级、质量品位和竞争实力。加快培养一批懂城市、会管理的干部,配备一批市、县规划干部,造就一批业务精、素质高的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用科学态度、先进理念和专业知识,规划建设运营好城市。
(四)健全融资机制。树立经营城市理念,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财政资金撬动作用,提升国有资本经营能力,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信贷资金参与城镇建设,着力培育市政公用设施专业化投资运营企业和城市综合开发运营商,加快构建适合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投融资机制。
现将《安康市新型城镇化五大行动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6日
安康市新型城镇化五大行动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新型城镇化是实现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引擎。为深入推进全市新型城镇化建设,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新型城镇化建设五大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通落实“五项要求”“五个扎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入实施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以开展五大行动为抓手,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因地制宜、点面结合、协同发力的基本原则,按照规划引领、系统推进、示范带动、高位建设、精细管理、精准考核的实施路径,充分发挥生态优势,补齐公共服务短板,推动文旅融合发展,加快形成人口转移有序、空间布局合理、城市宜居宜业宜游宜养、治理科学精细、城乡深度融合的高质量新型城镇化发展格局,努力打造全省乃至西北地区高品质生活新高地,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持久动力。力争到2025年,五大行动全面完成,国土空间规划的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城市建设管理水平显著提升,历史遗留问题有效化解,城市环境更加生态宜居,城镇化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城乡公共服务有效供给,城乡一体化发展水平全面提升,全省乃至西北地区高品质生活新高地初步建成,新型城镇化建设成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引擎。
二、重点任务
(一)国土空间规划引领行动强化“三新”“三高”战略眼光,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严格执行规划,依法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维护规划权威。(此项行动由市自然资源局总牵头)
1.树立前瞻思维、系统思维、开放思维、法治思维和历史思维,统筹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环境保护,科学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和生态空间,精准务实、集约高效编制好国土空间规划。加快推进“多规合一”,统筹衔接各类宏观规划和专项规划,“合纵连横”形成一整套系统性、接地气、高质量的规划体系。(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级相关部门配合,各县〔市、区〕政府具体实施)
2.紧密衔接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立足中心城市龙头引领地位,充分发挥月河川道、汉江走廊及副中心城市作用,研究编制全市新型城镇化规划,构建“一核、两心、两带、多板块”的城镇体系发展空间格局。各县(市、区)在进一步明晰县城发展目标、发展战略和功能定位的基础上,组织编制县域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市发改委牵头,市级各相关部门配合,各县〔市、区〕政府具体实施)
3.严格执行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依法依规开展集体决策。加强规划监管,规划修改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严禁随意擅自调整规划。加强规划信息公开,广泛接受监督,提高执行情况透明度。(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级相关部门配合,各县〔市、区〕政府具体实施)
4.综合运用卫片执法、联合执法、督查巡查等手段,畅通信访举报、12345热线、市长信箱等渠道,依法管控规划范围内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坚决打击违法用地、未批先建、乱占耕地建房、乱搭乱建等行为。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加快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不断明晰执法边界、科学划定部门职责,推动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市自然资源局、市城管执法局分工负责,市委编办、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信访局、市行政审批局配合,各县〔市、区〕政府具体实施)
(二)新型城镇化建设行动
按照“做大城市、做强县城、做精集镇、做美村庄、做好社区”的总体要求,全面提升城镇化建设水平,不断加强精细化管理,到2022年底,城镇建设水平大幅提升,城乡面貌发生显著变化。(此项行动由市住建局总牵头)
1.加快标准化厂房建设、加强优惠政策保障、加大金融服务跟进,引导资源向园区流动、产业向园区融合、企业向园区聚集。(市工信局牵头,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招商局配合,各县〔市、区〕政府具体实施)
2.推进县域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环境卫生设施提级扩能、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补齐短板弱项,完善功能配套,提升服务水平。按照“小切口、微更新、花小钱、办大事”的原则,2025年12月底前在中心城市规划建设10条,在县城规划建设2至3条特色鲜明、文旅融合、功能完善、尺度宜人、慢行友好、管理精细的有趣味、可停留、可体验的精品街区,通过示范引领,全面提升城市品质。大力推进城市更新,全面改善老旧小区居住条件,推进老旧厂区转型培育新动能,推动老旧街区打造街区经济,2025年底前完成2000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市住建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文旅广电局、汉滨区政府配合,各相关县〔市、区〕政府具体实施)
3.优化公共交通站线布局,大力发展共享交通和智慧交通,加快充电桩、停车场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逐步缓解交通堵、停车难等问题。(市交通局牵头,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交警支队配合,各相关县〔市、区〕政府具体实施)
4.全面提升城市发展韧性,改造完善城市河道、堤防、水库、排水管网等防洪排涝设施,合理预留避难场地、疏散通道、“平战结合”的应急救援空间,确保城市安全。(市住建局、市应急管理局分工负责,市水利局配合,各县〔市、区〕政府具体实施)
5.在中心城市大力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到2025年底,基本建成符合实际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基本实现中心城市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鼓励各县(市、区)因地制宜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配合,各县〔市、区〕政府具体实施)
6.合理设置建设项目准入门槛,倒逼低效利用土地二次开发,探索实行土地空间分层出让,着力提升土地资源利用效益。加快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严格落实“增存挂钩”和地价调节制度,对优先开发利用废弃、闲置和低效土地的予以优惠。全面实施老旧城区土地综合改造,对废旧厂房开发利用,充分利用市场机制促进存量土地扩容增效。对一些短期不能改变城市规划用途的土地,通过“临时使用”方式进行开发利用,提升城市空间的使用效率。(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分工负责,市发改委、市工信局配合,各县〔市、区〕政府具体实施)
7.加快西康高铁、宁石高速、安岚高速岚皋至陕渝界段等交通大动脉建设,争取开工建设桐木至旬阳高速公路,丰富拓展富强机场通航线路和班次,充分发挥安康无水港“公铁海”联运、“安西欧”中欧班列通道优势,聚力打造秦巴区域交通枢纽和物流中心,推进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建设。(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分工负责,市高铁办、市机场办、安康机场公司配合,各相关县〔市、区〕政府具体实施)
8.全面推动中心城市国道211安康关庙至黄洋河(环城干道东段)等城市快速干道、安康高新区和城东新区骨干路网建设提速,不断提升互联互通水平。(市住建局、安康高新区管委会分工负责)
(三)精细化管理提升行动
强化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精细化管理体系,让“幸福安康”美丽家园实至名归。(此项行动由市城管执法局总牵头)
1.制定中心城区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明确城市道路、城市容貌、市政设施、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管理标准和“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确保内容具体、标准统一、责任明晰、管理精细。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县城精细化标准化管理方案,确保精细化管理取得实质性成效。(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等部门配合,各县〔市、区〕政府具体实施)
2.严格执行《安康中心城区网格化综合监管的实施意见》,完善“市级统筹、行业监管、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城市综合监管网络,着力解决中心城区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和市容环境卫生等突出问题,推动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县城网格化管理方案,推进依法治理、系统治理。(市城管执法局牵头,汉滨区政府、安康高新区管委会、市电子政务办配合,各相关县〔市、区〕政府具体实施)
3.加快完善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推动城市大数据开放、信息共享和集成运用,加强市政设施、城市环境、城市交通、城市安全的智慧化管理。依托“安康智慧治理”项目,打通城管、公安、交通等部门间信息壁垒,积极推出“一卡通”“一城通”“一网通”等集成度高的便民服务。(市电子政务办牵头,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行政审批局、市交警支队、市消防救援支队配合,各县〔市、区〕政府具体实施)
4.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统揽,强化“四级同创”,打造干净城市、绿色城市、花园城市、宜居城市、人文城市。以爱国卫生运动为抓手,广泛开展以“家风美、庭院美、居室美、厨厕美、绿化美”为标准的美丽家园示范户建设,深入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大力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和厕所革命,强化病媒生物防治,加快农村垃圾污水处理,开展垃圾源头减量,加强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持续改善人居环境。(市创建办牵头,市委政法委、市委文明办、市卫健委、市林业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妇联配合,各县〔市、区〕政府具体实施)
(四)存量问题化解行动
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系统梳理城市建设过程中的各类问题,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分类施策、标本兼治,依法依规逐步化解。(此项行动由市自然资源局总牵头)
1.紧盯中心城市各类城建遗留问题、“两违”问题,分门别类梳理,系统摸排成因,逐个制定化解方案,稳步推进问题化解。对中心城区梳理出的比较突出的房地产领域遗留问题,按照依法依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分类施策、标本兼治原则,先易后难,先急后缓,逐步化解。各县(市、区)政府要对辖区内城市建设遗留问题进行摸排研判,防范化解矛盾风险,减轻新型城镇化建设包袱。明确村道、饮水、照明等公共服务设施的管护责任和经费,着力破解一批制约县城和重点镇、重点村发展的瓶颈问题。(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分工负责,市信访局、汉滨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配合,各相关县〔市、区〕政府具体实施)
2.严格实行建设项目全流程监管制度,推进房地产项目“交房即交证”改革,杜绝新的问题发生。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完善行政处罚与行政管理衔接机制,推行跨部门协作执法、联合执法,注重源头控制、过程管控、末端化解、综合治理,探索建立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市自然资源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住建局分工负责,市委编办、市级各相关单位配合,各县〔市、区〕政府具体实施)
(五)城乡融合发展行动
统筹城乡公共资源配置,推进城乡产业深度融合,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此项行动由市发改委总牵头)
1.深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加快农业人口市民化,推进主导产业从“以村带户”向“以镇带村”转变、重点基础设施向城镇、社区和中心村聚集。(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分工负责,市级相关部门配合,各县〔市、区〕政府具体实施)
2.积极推进紧密型城乡教育共同体建设,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市教体局牵头,市级各相关单位配合,各县〔市、区〕政府具体实施)
3.积极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突出县级医院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持续改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条件,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市卫健委牵头,市级各相关单位配合,各县〔市、区〕政府具体实施)
4.大力实施乡村公共文化服务创新发展“八大工程”,巩固提升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成果,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围绕培育发展文旅康养产业,加快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科普研学和创意旅游等新产业新业态,打造文化产业园区和休闲康养旅居示范区,梯次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县(区)创建工作。(市文旅广电局牵头,市级各相关单位配合,各县〔市、区〕政府具体实施)
5.启动实施新一轮避灾搬迁,加大移民搬迁安置社区后续扶持力度,大力发展新社区工厂,统筹推进农民就地就业创业和转移就业,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工资性、经营性、财产性和转移性收入,确保搬迁群众安居、安全、安心。(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分工负责,市级各相关部门配合,各县〔市、区〕政府具体实施)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新型城镇化推动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高晶华任组长,副市长周耀宜任责任副组长,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相关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市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要组建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各项行动。(二)健全工作机制。新型城镇化五大行动由市发改委牵头抓总,具体专项行动分别由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发改委牵头,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实施。市级各相关部门要细化措施,强化落实,把每项工作具体到事项、到时限,确保专项行动各项任务高质量完成。
(三)用好专业力量。各县(市、区)政府、市级各相关部门要善于借助专家智库、科研院所等专业力量,提升新型城镇化发展能级、质量品位和竞争实力。加快培养一批懂城市、会管理的干部,配备一批市、县规划干部,造就一批业务精、素质高的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用科学态度、先进理念和专业知识,规划建设运营好城市。
(四)健全融资机制。树立经营城市理念,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财政资金撬动作用,提升国有资本经营能力,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信贷资金参与城镇建设,着力培育市政公用设施专业化投资运营企业和城市综合开发运营商,加快构建适合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投融资机制。
(五)强化督查考核。市政府督查室、市发改委要将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纳入重点工作督查内容,加强督查通报和跟踪问效,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推动落实。市发改委商有关部门制定差异化考核办法,组织五大行动牵头单位对全市新型城镇化建设进行单项考核。
公文PDF原件:安政办发〔2021〕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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