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新型城镇化是实现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引擎。2014年12月29日,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名单正式公布;2019年3月,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的总要求;2019年4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提出了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等具体任务。近年来,国家和陕西省相继制定印发了推动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有关政策文件,明确提出了发展目标以及政策和保障措施。为深入推进全市新型城镇化进程,按照市政府对全市新型城镇化工作的安排部署,由市政府办牵头,会同市发改、住建、自然资源、城管等部门,制定全市实施新型城镇化五大行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其中由市发展改革委制定了城乡融合发展行动,同时负责《实施方案》总体统筹工作。
二、制定过程
2021年9月16日,市政府召开全市新型城镇化推动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对全市新型城镇化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会后,各部门分头制定完成了《安康市实施新型城镇化五大行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初稿)》;10月22日,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书面征求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形成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2021年11月16日,市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新型城镇化五大行动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为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三个部分。
总体要求部分,概述了全市新型城镇化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和愿景展望。
重点任务部分,提出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引领、新型城镇化建设、精细化管理提升、存量问题化解、城乡融合发展“五大行动”。
一是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引领行动,明确了4项重点工作,包括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新型城镇化规划、加强规划监管、管控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等,由市自然资源局总牵头。
二是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行动,明确了8项重点工作,包括加快标准化厂房建设、推进城市更新、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发展韧性、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合理设置项目准入门槛、加快重大交通路网项目建设等,由市住建局总牵头。
三是实施精细化管理提升行动,明确了4项重点工作,包括制定中心城区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推行网格化管理、完善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由市城管局总牵头。
四是实施存量问题化解行动,明确了2项重点工作,包括破解城建遗留问题、实行建设项目全流程监管等,由市自然资源局总牵头。
五是实施城乡融合发展行动,明确了5项重点工作,包括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推进紧密型城乡教育共同体、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实施乡村公共文化服务创新发展“八大工程”、加大后续扶持力度等,由市发展改革委总牵头。
每一项行动都明确了牵头部门和配合单位,由牵头部门制定单项行动方案、细化分解重点任务。
保障措施部分,主要内容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用好专业力量、健全融资机制、加强督查考核。市政府决定成立新型城镇化推动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县(市、区)组建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各项行动。
四、目标任务
力争到2025年,城乡融合发展行动全面完成,城镇化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城乡公共服务有效供给,城乡一体化发展水平全面提升。
五、涉及范围
各县(市、区),市级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