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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围绕长江“十年禁渔”重大任务,积极推行“网格化”管理模式,全面提升禁捕执法管理水平,建立了县、镇、村+护渔员四级网格管理体系,确保“禁得了、稳得住、不反弹”的效果,从而有效保护渔业资源和水生态环境。
一级网格为县禁捕办,职责主体为石泉县农业农村局,对全县禁捕水域禁渔工作负监管职责,指导全县禁捕网格的建立和运行;二级网格为各镇禁捕办,职责主体为各镇人民政府,负责护渔员队伍建设,护渔员的管理,考核,指导三级网格的建立和运行;三级网格为石泉县禁捕水域沿线各行政村,职责主体为相关村委会,负责日常巡查、禁捕宣传、发动群众及配合护渔员开展禁渔相关工作;四级网格为护渔员队伍,分片负责管护区内日常巡查检查。监督管理禁捕水域垂钓行为,建立禁渔工作台账,及时上报巡查问题,协助渔政、公安等执法人员查处违法捕捞行为和案件,按要求开展禁渔宣传和禁捕的其他相关工作。目前在全县11镇已公开选聘了86人组建了协助巡护员队伍,开展日常巡查、情况报告、执法协助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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