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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滨区完成全市首场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

    作者:张修才 刘臻 时间:2009-06-25 11:38 来源:本站原创 字号: 打印

    日前,汉滨区以开卷形式,对18名正在公示期内、拟提拔为科级领导职务的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法规考试,所有应考干部成绩合格,全部通过考试。这是全市范围内首场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它标志着这项工作从此在我市拉开了帷幕。
    汉滨区此次对科级领导干部进行的任前廉政法规考试,是应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市(区)县(市、区)管理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的规定(试行)》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增强反腐倡廉和法纪观念,促进廉洁从政而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
    为确保首次科级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的顺利开展,汉滨区重点从三个方面抓好落实,有效推动了该项制度的实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专题研定方案。接到省纪委、省委组织部通知后,区委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指示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将《规定》全文在全区范围内进行了转发,并迅速成立了汉滨区科级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区委分管领导专门督促指导此项工作。同时,由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分管领导和相关股室负责人专题研究,制定出廉政法规考试工作方案和具体操作流程,以确保整个考试工作能够平稳有序开展。二是做好充分准备,切实搞好培训。从3月23日对18名拟提拔科级领导干部开始公示起,区纪委、区委组织部便开始积极筹备任前廉政法规考试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方面及时与市纪委沟通,联系试题制作和考前辅导事宜,做好考场纪律制定、准考证印制、考场安排、监考人员安排等各项准备工作;另一方面自己动手收集、整理、印制考试辅导资料,并邀请市纪委有关领导出席,对应考人员进行考前专题培训辅导。三是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考试顺利进行。为保证科级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工作取得圆满成功,区纪委、区委组织部经慎重考虑,首先对考试所用试题,专门请市纪委的相关领导和干部亲自制作、印刷、密封、保管和运送;其次,在考试过程中,专门请市纪委1名县级领导担任巡考、区纪委、区委组织部2正科级领导担任主考、2名省派选调生担任监考,共同负责维持考场纪律,同时还邀请新闻媒体记者现场监督;再次,阅卷评分工作,继续在所有巡考、主考、监考人员和新闻媒体记者的监督下进行,成绩单由阅卷复核监督人员、主考官签字。通过上述措施,使整个考试工作的严肃性、保密性和公平、公正性得到了充分保证,确保该项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此次科级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结束后,汉滨区还将在总结经验的基础,及时制定出台相应的考试规定,对今后的科级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工作做出进一步的规范和完善,以期取得更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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