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73批次食品合格和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1年第10号)

索引号 719776475-GK-2021-1019 发布日期 2021-09-26 10:54
来源 市市场监管局
内容概述 近期,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组织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餐饮食品、蔬菜制品、调味品、茶叶及相关制品6大类食品79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3大类6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质量指标不达标、餐具洗消残留超标、产品标签不符合要求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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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组织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餐饮食品、蔬菜制品、调味品、茶叶及相关制品6大类食品79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3大类6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质量指标不达标、餐具洗消残留超标、产品标签不符合要求等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紫阳县朱章英关南春茶叶店销售的标称紫阳县关南春茶叶产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关南春牌紫阳绿茶,1批次食品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紫阳县科宏茶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科宏牌紫阳绿茶,1批次食品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三)安康壹玖捌贰美味故事实业有限公司南环东路分公司使用的餐饮具(筷子),1批次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汉中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四)平利县城关镇袁来是李小吃部使用的餐饮具(竹筷、瓷碗),2批次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汉中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五)岚皋县邹尚坤炒货店销售的葵花籽,1批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量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附件:1、安康市项目说明
     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3、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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