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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人社局“四强化”推进调解仲裁工作

作者:秦 莉 时间:2020-07-31 11:12 来源:市人社局 【字体:

  2020年以来,安康市人社局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目标,紧紧围绕“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工作方针,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提升服务水平,着力推进调解仲裁工作由“以裁为主”向“以调为主”转变,努力开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新局面。
  强化规范办案,确保办案质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认真执行《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严格各类法律文书的审核工作及办案纪律,确保案件办理公平公正。对属于受理范围的劳动争议案件坚持有案必立,尽快结案,做到程序合法、裁决公正。对涉及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坚持“快立、快审、快调、快结”原则,开辟绿色通道,缩短办案期限,采取先行裁决、先予执行的措施,快速妥善处理。在案件处理中,对于案情简单、事实清楚的案件,采取简易处理程序,争取多办案、办好案;对于案情复杂、涉及面广的案件,采取合议庭合议处理方式,弱化仲裁员的个人作用,强化案件集体研究、集体决定,以程序公正来保证案件处理结果的公正。建立案件回访机制,及时了解当事人、代理人对仲裁审理的评价和需求,追求案件处理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强化调解为主,力促社会和谐。坚持“不调不立、先调后立、不调不裁、先调后裁”原则,将调解贯穿案件处理全过程,实行“一案五调”,即案前、案中、庭前、裁前和案后全程调解,将重调解、慎裁决落到实处。在处理各类案件时吃透案情,找准当事人利益的平衡点、感情的结合点、矛盾的化解点,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通过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不意气用事,打所谓的“气官司”,争取最大限度地把争议化解在源头,防止纠纷扩大。通过调解既缓解了当事人双方关系,又化解了对立情绪,有效维护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省去了后续的诉讼、执行环节,对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起到了积极作用。今年以来,全市已办结的492件案件中,调解及撤诉结案共计323件,调解率达65%。
  强化调解组织建设,化解基层矛盾。全市共建成389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其中: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215个、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139个、街道(社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26个、工业集中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8个、行业性调解组织1个,基本形成了各县区都有劳动争议仲裁院、乡镇街道办调解中心、企事业单位调解委员会的三级劳动争议调解网络。各调解组织按照规范化要求做到“四有、六统一、五上墙”,切实发挥调解组织“第一道屏障”作用,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同时,主动将“互联网+调解”工作与基层调解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在全市乡镇街道建立调解组织在线服务平台,切实发挥调解的基础性、前端性作用,着力提高调解工作效能,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不折腾。截止7月底,全市建有全国劳动人事争议在线调解管理服务平台共166个,其中:行政机构11个、调解组织155个,入库调解组织管理员、调解员共计296人,在线申请办结案件61起,涉案金额277.8万元。
  强化业务学习,提升服务水平。不定期组织调解员、仲裁员以劳动人事仲裁工作为中心,学习新知识,总结新经验,交流研讨新形势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面临的新问题新情况,建立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学习制度,编印学习书籍,每月组织全市仲裁员、书记员学习不少于4学时。同时组织调解员、仲裁员参加庭审观摩、案件研讨等活动,熟练掌握法规的适用范围、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所需的材料、办理时限等方面的基本内容,做到熟记于心,信手拈来。通过学习研讨,不断补齐业务短板,提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服务水平。
  截至目前,全市受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497件,结案492件,结案率为99%。审结案件中,调解结案313件,调解率65%;裁决结案160件,其中一裁终局60件, 终局裁决率38%,仲裁办案系统线上办案率达100%,涉案金额2320.38万元。下一步,安康市各级仲裁机构将不断开拓思路、勇于创新,扎实高效开展调解仲裁工作,使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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