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作为国家级贫困县的紫阳,通过实行财务管理“双审制”和工程建设“二次报价和低价中标”办法,节约财政资金过亿元。把有限的资金用在了刀刃上,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这些好的做法,受到了市纪委领导的充分肯定,也被其他县区广为借鉴。
深化改革,推行财务管理双审制。为进一步规范财经秩序,严肃财经纪律,促使财务管理动科学、合理、有序,建设节约型机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打造阳光政府。该县出台了《进一步加强单位财务管理的通知》,通知指出:要建立民主理财机制,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一次性3000元以上的经费支出和重大开支项目必须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所有开支票据必须经分管纪检的领导审核后,由分管财务的领导签字核销。大力推行财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2008年,在财务运行中一些单位不按规定执行的,县会计核算中心拒付报账资金300万元。这种管理办法不但加强了一把手宏观调控、总揽全局的能力,而且赋予了乡镇部门纪检领导有效监管财务的职责,县委书记罗雪健在反腐倡廉工作会上多次强调,要认真贯彻执行“财务管理双审制”。
公平竞争,实行工程建设招投标。2007年,针对现行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存在的弊端,出台了《紫阳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监督管理办法》和《紫阳县国家投资工程项目招标投标评标管理办法》,颁布了紫阳县招投标工作新的管理办法和措施。新办法规定:在招投标过程中实行公开工程最高限价、清单计价、二次报价和低价中标。评标过程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工程最高限价、计价清单经评标委员会专家会审后,提前公开给投标企业;在清单计价后确定的中标候选人进行再一次报价。低价中标企业必须交纳10%的保证金,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新制度两年来,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全县通过公开招标节约资金6300多万元,通过公开拍卖多赚资金4200多万。
财务管理“双审制”和工程建设“二次报价和低价中标”办法的出台和运行,凝聚了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智慧和汗水。是紫阳县反腐倡廉制度创新的结晶,是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和各级各部门通力配合的结果。为紫阳的经济建设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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