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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滨区推行农村两委任期目标承诺制

    作者:荆华英 时间:2009-03-26 08:27 来源:安康先锋网 字号: 打印

    为进一步深化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和“党员承诺制”,强化农村“两委”班子自身和农村民主政治建设,提高农村“两委”履职能力,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日前,汉滨区根据区委十三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并结合区情实际,出台了《在全区实行农村两委任期承诺制的意见》。
    《意见》共包括指导思想、承诺方式、承诺内容、承诺检查、保障机制和工作要求六个方面的内容。明确了各村“两委”班子在换届选举结束后,农村“两委”班子和“两委”委员在乡镇办党委的领导下,由各村党支部书记牵头,以富民强村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并结合上级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村民的生产、生活需求,制订本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及其“两委”委员任期内(三年)要达到的工作目标,向群众、社会进行公开承诺。
    任期承诺分为农村“两委”班子和委员个人承诺;内容包括政治承诺、岗位承诺、廉政承诺、实事承诺和履行民主程序承诺等十项内容。任期承诺分解为年度承诺进行具体落实,“两委”班子承诺内容由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分别讨论提出;“两委”委员承诺内容由各委员自行提出,经两委会讨论通过,所有承诺内容经包村干部初审,党员、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会议)确认,乡镇办党委审核后有效,签订的承诺书及完成情况要向全体村民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同时,每年 1月和7月采取乡镇办党委、政府检查与村民民主测评相结合的方法,对承诺书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同时,根据考核结果确定“两委”干部的年终工资、奖金和奖励,并作为乡镇办年度考核和 “五个好”党委评选依据。
    《意见》的出台,为认真落实村级党组织“升级晋档”活动要求,进一步夯实农村“五个好”党支部创建措施,创新村级干部管理办法,提高农村基层组织和干部队伍的履职能力和工作实效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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