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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石泉县人民调解员证发放仪式成功举行,这也标志着以“民间法官”著称的该县814名人民调解员正式持证上岗,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得到规范提升。
在石泉县熨斗镇发放过程中,人民调解员们接过棕红色的证书,一个个脸上流露出自豪的神情,对他们来说,这不仅是身份荣誉的象征,也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该镇人民调解员朱富成说:“从原来的没得证,到现在有了证,我觉得工作起来更胆大了,我也很高兴为当地老百姓服务,当好一名优秀的调解员。”
长期以来,广大基层人民调解员不断奔波在矛盾纠纷化解第一线,他们大多是镇村干部和当地德高望重的社会贤达,但有时候也会受到当事人对其身份的质疑,因此,对调解员经过培训考核后发放证书,让他们获得身份认同,更好的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2018年,在石泉召开的全省人民调解工作现场会上,提出向全省人民调解员发放工作证这一重要举措,并对这项工作专门进行了安排部署,同时制定了颁发程序。县司法局和县人民调解协会经过全面摸底调查,进一步完善巩固了组织网络。同时在全县建立了人民调解员三级培训体系,按照上级要求,对培训后的人员进行考试,合格人员由县局进行备案登记,汇总后上报省司法厅进行统一颁发证书。
石泉县人民调解协会会长刘世元说:“通过摸底、上报、审核、培训、发证等五个环节,进一步规范基层人民调解员工作,发挥他们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积极作用,下一步我们还将更好的发挥协会职能,为广大基层人民调解员做好服务和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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