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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汉阴县全面启动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今后符合条件的夫妻将得到每月100元或80元的扶助金。这是继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后又一计划生育奖励制度。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针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该县扶助对象为:本人的户籍在该县没有违反国家和陕西省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生育,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方年满49周岁,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三级以上残疾。扶助标准: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未收养子女的夫妻,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100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为止;独生子女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未收养子女的夫妻,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80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对于享受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同时也符合计生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农村对象,仍继续执行特别扶助制度,不再重复执行奖励扶助制度。
通过本人提出申请,村级评议,乡级初审,县级审批,对象公示,信息管理等6个程序,统一政策,严格审核,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直接扶助,到户到人,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的机制,对逐一摸底排查,做到不错登和不漏登一人。截至日前,全县已造册登记确定对象80余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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