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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是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以保障他们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举措,是人类社会进步的标志和需要。司法行政机关作为职能部门,充分认识在乡镇办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的重要意义,通过建立和完善法律援助工作站,指导法律援助工作站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援助,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为不断加快法律援助网络建设,将法律援助工作向基层、农村延伸,更好地解决了基层人民群众和社会弱势群体“打官司难”的问题,确保困难群众享受平等、公正的诉讼权利,日前,汉滨区司法局在区辖46个乡镇办都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援助工作站统一挂靠基层司法所,依托社区、乡村民调组织建立法律援助联络点,构架区法律援助中心—乡镇(办)法律援助工作站—社区(村)法律援助联络点的三级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同时对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工作目标、任务、办案和纪律要求等作了明确规定,其它相关工作正有序进行。此举,将方便基层困难群众就近申请法律援助,满足人民群众特别是农村困难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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